得润电子: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12-07-03
股票代码:002055 股票简称:得润电子 公告编号:2012-031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 2012 年 6 月 26
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2012 年 7 月 3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应出席会
议的监事三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三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梁宇东女士主持。公司部分高级管理
人员及保荐机构代表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认
真审议,会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公司第四届监事会成员调整
的议案》。梁宇东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非职工监事、监事会主席职务,提名陈伟先生继任公
司非职工监事,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此次监事会成员调整,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
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根据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梁宇东女士的辞职在改选出的人员就
任时才生效;在继任监事就任前,梁宇东女士仍将依照有关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职
责。 梁宇东女士辞职后不在公司担任其他任何职务,公司对梁宇东女士任职期间所做的贡献表示感
谢!
陈伟先生简历:中国国籍,1982 年出生,本科学历。2004 年加入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从事产品开发项目管理工作,现任公司工程经理。陈伟先生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与
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
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
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二、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
的议案》。选举沈向民女士继任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
沈向民女士简历:中国国籍,1960 年出生,大专学历,会计师、国际财务管理师。2001 年 1 月
至 2010 年 4 月在深圳一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从事财务和审计工作,2010 年 6 月至今在公司从事内
部审计工作,现任公司内部审机构负责人、监事。沈向民女士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
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
《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
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特此公告。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2 年 7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