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润电子: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2012-10-25
股票代码:002055 股票简称:得润电子 公告编号:2012-047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 2012 年 10 月
16 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2012 年 10 月 25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应出席会
议的董事七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七人。会议由董事长邱建民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
真审议,会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2012 年第三季度报告》。
《2012 年第三季度报告》及其全文详见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
二、会议以 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第四个行
权期可行权事项的议案》。关联董事田南律先生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公司《关于公司股权激励计
划第四个行权期可行权事项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北京市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具体
内容详见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
三、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聘任 2012 年审计机构的议
案》。本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根据《公司章程》、《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及《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等有关规定,
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提议,同意聘任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2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2012 年审计费用标准为人民币 50 万元。
公司以前年度财务审计机构为深圳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鹏城”),现已与
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国富浩华”)合并,合并后国富浩华为法律存续
主体,深圳鹏程的专业团队和业务转入国富浩华。鉴于此,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拟聘会计师事
务所进行了遴选,通过审阅相关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资料、查阅公开信息或者向证券监管、财政、
审计等部门及注册会计师协会查询等方式,调查了有关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质量、诚信情况。经过
认真调查和比较,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国富浩华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有
良好的执业质量记录,符合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条件,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能够独立
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同时深圳鹏程原来的专业团队可以继续发挥出作用,保持公司审计业务
连续性,保证公司财务报表的审计质量。
国富浩华是一家专业化、规模化、国际化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特
许资格和 H 股企业审计资格,为美国 PCAOB(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登记机构,业务涉及股票
发行与上市、公司改制、企业重组、资本运作、财务咨询、管理咨询、税务咨询等领域,是我国最
大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国富浩华具有雄厚的专业技术力量,凝聚了一大批具备深厚专业素养、丰
富实践经验、良好沟通能力及团队精神的行业精英,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国富浩华在全国设有三
十家分所,执业网络完善,可为客户全国各地的公司提供服务。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
四、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实施<企业内部控制规范>
工作方案的议案》。
五、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本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同意公司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短期融资券,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4 亿元,
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负责办理与短期融资券发行有关的一切事宜。
1.计划注册规模:本期短期融资券拟发行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 4 亿元。
经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截止 201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合并报表净资产为
1,080,767,072.19 元,本期短期融资券拟发行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 4 亿元,占公司截止 2011 年 12 月
31 日合并报表净资产的比例不超过 37%,符合《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短期融资券业务指引》
有关“短期融资券待偿还余额不超过企业净资产的 40%”的规定。
2.短期融资券发行日期:公司将根据实际资金需求情况,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有
效期(两年)内分期择机发行。
3.发行短期融资券的目的:公司发行短期融资券募集的资金将用于补充公司营运资金、偿还银
行贷款等。
4.短期融资券期限:本次发行短期融资券的单期期限为不超过 365 天。
5.短期融资券发行方式:本次短期融资券由承销机构以余额包销方式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
开发行。
6.短期融资券发行利率:本次短期融资券按面值发行,发行利率根据各期发行时银行间债券市
场的市场状况,由承销商和公司协商确定。
7.短期融资券发行对象:本次短期融资券面向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
规禁止的购买者除外)公开发行。
8.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负责办理与短期融资券发行有关的一切事
宜,包括但不限于:(1)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市场条件和公司的实际需要
全权决定本次发行短期融资券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时机、发行额度、发行期数、
发行利率等,并办理相关手续加以实施。公司管理层须做好资金使用计划,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合
理安排做好融资和用资的动态衔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防止出现资金积压或拖欠借款的现象,确
保公司正常的运作和良好的信誉。(2)授权公司董事长在公司发行本次短期融资券的过程中,有权
签署必要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公司本次发行短期融资券的申请文件、募集说明书、发行公告、承销
协议和承诺函等),并办理必要的手续。(3)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本次短
期融资券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有效期结束时为止。
公司短期融资券的发行,尚需获得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的批准, 并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
易商协会接受发行注册后两年内实施。
六、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本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
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机构
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
七、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
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包括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一分厂)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或等值外币)
敞口 24,000 万元综合授信额度,用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开立、贸易融资、内保外贷等业
务,其中向上海银行深圳分行申请续贷并新增不超过人民币(或等值外币)敞口 9,000 万元综合授
信额度,向中国银行深圳招商路支行申请新增不超过人民币(或等值外币)敞口 15,000 万元综合授
信额度。上述融资事项以公司资产、控股子公司等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授信期限为一年(自授信申
请被批准之日或签订授信协议之日起),授权公司董事长在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 1 年内负责与金融机
构确定具体融资担保事项并签订融资相关合同文件。
八、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
案》。本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详见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
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
内容详见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
九、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增补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成员
的议案》。
同意增补田南律先生为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成员,增补后战略委员会人员组成具体为:
委员:邱建民、邱为民、田南律、蓝裕平、陈骏德,召集人:邱建民。
十、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修订<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
管理制度>的议案》。
制度全文详见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
十一、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召开 2012 年第三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公司《关于召开 2012 年第三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十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