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得润电子: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2013-03-13  

						      股票代码:002055              股票简称:得润电子            公告编号:2013-010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 2013 年 3 月 7
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2013 年 3 月 13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应出席
会议的监事三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三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沈向民女士主持。公司部分高级管
理人员、保荐机构代表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
认真审议,会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本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会议审议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的程序和决策合法、合规、有效;
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修订符合证监会相关规定与要求,进一步完善了股权激励计划,有
利于维护和保障全体股东的利益。
    具体内容详见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公司《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
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
    二、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核查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草案)修订稿中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与公司于2013年2月20日披露的名单
一致。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列明的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最近三年内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
适当人选的,不存在最近三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的,符合《上市公
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股权激励有关备忘录1-3号》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股权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
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3 年 3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