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润电子: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2013-04-15
股票代码:002055 股票简称:得润电子 公告编号:2013-025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 2013 年 4 月
8 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2013 年 4 月 15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
的董事七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七人。会议由董事长邱建民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
审议,会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 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
的议案》。董事田南律先生作为激励对象回避表决。
根据 2013 年 3 月 29 日公司 201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
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等相关议案,经审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交的授
予方案,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和本次股权激励对象满足《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
中规定的授予条件,决定以 2013 年 4 月 15 日为授权日,授予 51 名股权激励对象 1500 万份股票期
权。
具体内容详见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公司《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授予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北京市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就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事项
出具了法律意见书。相关内容详见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四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