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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得润电子: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2013-10-25  

						        股票代码:002055             股票简称:得润电子            公告编号:2013-059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 2013 年 10 月
25 日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对外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本次拟为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总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敞口
24,800 万元(其中续贷 19,800 万元)连带责任担保,其中为合肥得润电子器件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
人民币敞口 21,000 万元连带责任担保,为青岛海润电子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敞口 3,800 万元
连带责任担保。上述担保事项授权公司董事长在董事会通过之日起 1 年内负责与金融机构签订相关
担保协议。
    连同本次担保,公司现累计实际对外担保数额折人民币 42,1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
合并会计报表净资产的 36%,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合并会计报表总资产的 18%。
    本次担保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截至目前,公司只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未为其他任何公司或个人提供担保。


    二、担保事项具体情况
    1.为合肥得润电子器件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情况
    合肥得润电子器件有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续贷并新增总额不超过敞口 21,000 万元的一年期综合
授信额度,其中向徽商银行合肥合作化路支行续贷并新增综合授信额度敞口 10,000 万元,向招商银
行合肥分行续贷并新增综合授信额度敞口 11,000 万元。本公司为上述融资分别提供不超过敞口
10,000 万元和 11,000 万元(总计不超过敞口 21,000 万元)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间为主合同项下每
笔具体业务合同(或契据)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担保范围为主合同项下本金及利息、
复利、罚息、违约金、保理费用和实现债权的费用。
    2.为青岛海润电子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情况
    青岛海润电子有限公司拟向光大银行胶州支行续贷总额不超过敞口 3,800 万元的一年期综合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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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额度,本公司提供总计不超过敞口 3,800 万元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间为主合同项下每笔具体业
务合同(或契据)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担保范围为主合同项下本金及利息、复利、
罚息、违约金、保理费用和实现债权的费用。


    三、被担保人具体情况
    1.被担保人主营财务指标
    (1)合肥得润电子器件有限公司
    合肥得润电子器件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1月,注册地点: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耕耘路19号,
注册资本:2500万元,公司持有其100%股权,纳入合并报表范围,主要经营范围:电子连接器、电
线、线束、精密组件等各类电子器件的生产和销售;汽车电子装置、汽车配套件及配套材料的生产
和销售。
    截至 2012 年 12 月 31 日,合肥得润电子器件有限公司的资产总额为 64,077 万元,负债总额为
32,111 万元,净资产为 31,966 万元,资产负债率为 50%。2012 年实现营业收入 63,332 万元,实现
净利润 3,199 万元。上述财务数据已由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现已更名为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2)青岛海润电子有限公司
    青岛海润电子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0 年 6 月,注册地点:青岛胶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注册资本:
1000 万元,公司持有其 100%的股份,纳入合并报表范围。主要经营范围为:用于各种家电及其它
产品配套的电源线、电线电缆、线束及其它各种电子连接器、电器元件,配件等产品的开发、生产
(产品 30%外销)。
    截至 2012 年 12 月 31 日,青岛海润电子有限公司的资产总额为 21,230 万元,负债总额为 13,709
万元,净资产为 7,521 万元,资产负债率为 65%。2012 年实现营业收入 24,033 万元,实现净利润 1,061
万元。上述财务数据已由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现已更名为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公司尚未与相关银行签订担保协议,上述担保事项授权公司董事长在董事会通过之日起 1 年内
负责与金融机构签订相关担保协议。


    五、董事会意见
    1.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担保,能够解决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进一步提升其经济效益,
符合公司的整体发展战略,有利于公司进一步的做强做大。
    2.上述控股子公司经营状况良好,资产质量优良,具有良好的信用,具备偿还债务的能力,公
司在本次担保期内有能力对其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并直接分享该控股子公司的经营成果,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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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3.董事会同意公司为上述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总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敞口
24,800 万元(其中续贷 19,800 万元)连带责任担保。


    六、独立董事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有助于促进控股子公司的生产发展,解决其生产
经营所需资金的需求,进一步提高其经济效益;控股子公司目前经营及资信状况良好,公司在本次
担保期内有能力对其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并直接分享其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次担保不存在损害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合肥得润电子器件有限公司、青岛海润电子有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
过等值人民币敞口24,800万元连带责任担保。公司提供担保及拟履行的审批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七、截至信息披露日累计对外担保和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 2013 年 9 月 30 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等值人民币 37,100 万元,连同本次续贷并新增担
保等值人民币敞口 24,800 万元,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累计担保额度至等值人民币敞口 42,100 万元,占
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合并会计报表净资产的 36%,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合并会计报表总资产
的 18%。
    除前述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没有为股东、股东的控股子公司、股东的
附属企业及本公司持股 50%以下的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无以前期间发生
但延续到报告期内的对外担保事项,无逾期担保事项。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及公告;
    2.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三年十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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