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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得润电子: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2014-04-19  

						      股票代码:002055               股票简称:得润电子             公告编号:2014-012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 2014 年 4 月

4 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2014 年 4 月 18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

的董事七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七人。会议由董事长邱建民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2013 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二)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201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1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公司《2013 年年度报告》中“第四节 董事会报告”章节。

    独立董事陈骏德、虞熙春、梁赤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 2013 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

公司 2013 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述职报告详见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

    (三)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201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本

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根据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2013 年公司实现

营业总收入 2,070,039,314.32 元,利润总额 143,098,113.83 元,净利润 122,800,936.26 元,其中归属

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122,730,586.97 元;截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资产 2,937,498,997.25

元,所有者权益 1,369,257,824.72 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为 1,290,035,259.21 元;基
本每股收益为 0.2990 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为 0.2703 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0.02%,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9.06%;每股经营性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额为 0.2202 元。

    具体数据详见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上的《2013 年度财务报告之审计报告》。

    (四)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2013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本

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13 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详见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

    (五)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2013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本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根据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2013 年公司实现

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22,730,586.97 元,提取 10%的盈余公积 8,186,789.49 元后年度可分配利润

114,543,797.48 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 344,790,104.30 元,减去 2013 年已分配 2012 年度股利

20,725,604.00 元,截止 2013 年 12 月 31 日母公司股东可供分配利润为 438,608,297.78 元。

    根据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12-2014 年)股东回报规划》,以及中国证监会《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相关要求和规定,结合公司 2013 年盈利状况和 2014 年

公司发展的资金需求以及积极回报股东等因素考虑,公司 201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公司 201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母公司报表 2013 年度的可供分配利润为依据,以截止 2013 年 12 月 31 日总股

本 414,512,080 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分配现金股利 0.50 元(含税),共计 20,725,604.00

元,剩余利润作为未分配利润留存。本次分配预案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上述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三年(2012-2014 年)股东回报规划》及《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关于利润分配的规定和要求。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的利润分配预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信息披露网站

(www.cninfo.com.cn)。

    (六)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 2013 年

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集资金 2013 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出具

了鉴证报告,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信息披露网站

(www.cninfo.com.cn)。

    (七)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 201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 201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具

体内容详见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1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出具了鉴证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 201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信息披露网站

(www.cninfo.com.cn)。

    (八)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14 年度审计

机构的议案》。本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年审会计师完成本年度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进行了核查,并作了全面客

观的评价,认为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过程中,审计人员严

格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工作认真、严谨,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出具的各项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

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根据《公司章程》、《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及《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等有关规定,

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提议,同意继续聘请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及下

属子公司 2014 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预计 2014 年度审计费用为 65 万元。

    公司独立董事对续聘公司 2014 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信息披露网

站(www.cninfo.com.cn)。

    (九)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

额度的议案》。本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同意公司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或等值外币)总敞口 146,212 万元综合授信额度(包

括续贷),用于公司(包括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一分厂)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开立、

内保外贷、固定资产贷款、供应链融资等业务,其中向光大银行深圳宝安支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或

等值外币)敞口 30,000 万元综合授信额度,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田支行申请不超过人民
币(或等值外币)敞口 30,000 万元综合授信额度,向上海银行深圳光明支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或

等值外币)敞口 30,000 万元综合授信额度,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申请不超过

人民币(或等值外币)敞口 20,000 万元综合授信额度,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天安支行申请

不超过人民币(或等值外币)敞口 30,000 万元综合授信额度,向澳新银行申请不超过美元(或等值

人民币)敞口 1,000 万元。上述融资事项以公司或控股子公司资产、信用等提供相应连带责任担保,

授信期限为一年(自授信申请被批准之日或签订授信协议之日起),授权公司董事长在股东大会通过

之日起 1 年内负责与金融机构签订相关融资合同。

    (十)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

议案》。本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总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敞口

53,100 万元(其中续贷 26,100 万元)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其中为合肥得润电子器件有限公司提供不

超过人民币敞口 29,000 万元连带责任担保,为青岛海润电子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敞口 9,600

万元连带责任担保,为金工精密制造(深圳)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敞口 2,000 万元连带责任

担保,为深圳华麟电路技术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敞口 9,000 万元连带责任担保,为绵阳虹润

电子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敞口 3,500 万元连带责任担保。上述担保事项授权公司董事长在股

东大会通过之日起 1 年内负责与金融机构确定具体融资担保事项并签订融资相关担保合同文件。

    具体内容详见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信息披露网站

(www.cninfo.com.cn)。

    (十一)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

议事规则的议案》。本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同意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

    修订内容对照表及修订后的全文详见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

    (十二)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裁的议案》。

    因公司管理及业务发展需要,公司董事长兼总裁邱建民先生申请辞去兼任的公司总裁职务,根

据《章程》及其他相关规定,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同意聘任田南律先生为公司总裁,任

期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聘任公司总裁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

    聘任的高管人员简历如下:

    田南律先生,中国国籍,1969 年出生,本科学历。1992 年 7 月至 1994 年 2 月任汕头海洋集团

助理工程师,1994 年 3 月至 2006 年 12 月任香港恒都集团副总经理,2007 年 1 月起先后任公司线束

事业部副总经理、市场总监,现任公司董事、副总裁。田南律先生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

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管的情形。持有公司股份 264,776 股。

    (十三)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公司 2014 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 2014 年第一季度报告》及其正文详见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

    (十四)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召开 2013 年度股东大

会的议案》。

    详见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公司《关于召开二○一三年度股东大

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四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