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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得润电子: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14-04-19  

						       股票代码:002055              股票简称:得润电子             公告编号:2014-013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 2014 年 4 月
4 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2014 年 4 月 18 日在公司天安数码时代大厦会议室以现场表决
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的监事三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三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沈向民女士主持。
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
认真审议,会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201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本
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201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本项
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根据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2013 年公司实现
营业总收入 2,070,039,314.32 元,利润总额 143,098,113.83 元,净利润 122,800,936.26 元,其中归属
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122,730,586.97 元;截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资产 2,937,498,997.25
元,所有者权益 1,369,257,824.72 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为 1,290,035,259.21 元;基
本每股收益为 0.2990 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为 0.2703 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0.02%,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9.06%;每股经营性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额为 0.2202 元。

    具体数据详见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上的《2013 年度财务报告之审计报告》。

    三、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2013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本项
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
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
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13 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详见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

    四、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2013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本
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根据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2013 年公司实现
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22,730,586.97 元,提取 10%的盈余公积 8,186,789.49 元后年度可分配利润
114,543,797.48 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 344,790,104.30 元,减去 2013 年已分配 2012 年度股利
20,725,604.00 元,截止 2013 年 12 月 31 日母公司股东可供分配利润为 438,608,297.78 元。

    根据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12-2014 年)股东回报规划》,以及中国证监会《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相关要求和规定,结合公司 2013 年盈利状况和 2014 年
公司发展的资金需求以及积极回报股东等因素考虑,公司 201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公司 201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母公司报表 2013 年度的可供分配利润为依据,以截止 2013 年 12 月 31 日总股
本 414,512,080 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分配现金股利 0.50 元(含税),共计 20,725,604.00
元,剩余利润作为未分配利润留存。本次分配预案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上述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三年(2012-2014 年)股东回报规划》及《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关于利润分配的规定和要求。

    五、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 2013 年度存放与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

    六、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 2013 年
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内
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 201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具
体内容详见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

    七、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14 年度审计机
构的议案》。本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同意继续聘请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 2014 年度财务报告的财
务审计机构,预计 2014 年度审计费用为 65 万元。
    八、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公司 2014 年第一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
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
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 2014 年第一季度报告》及其正文详见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


   特此公告。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4 年 4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