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润电子:201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4-05-10
股票代码:002055 股票简称:得润电子 公告编号:2014-022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三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3 年度股东大会于 2014 年 4 月 18 日发
出通知,现场会议于 2014 年 5 月 9 日上午 10:00 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
东代理人共计 4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16374.1319 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 41451.2080 万股的
39.5022%。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邱建民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
人员、股东代表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和修改议案的情况,无新议案提交表决,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大会按照会议议程审议了议案,并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了现场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1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独立董事向股东大会提交了《独立董事 2013 年度述职报告》并进行了述职。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赞成:16374.1319 万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100%;弃权:0 股;反对:0 股。
(二)审议通过了《201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赞成:16374.1319 万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100%;弃权:0 股;反对:0 股。
(三)审议通过了《201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赞成:16374.1319 万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100%;弃权:0 股;反对:0 股。
(四)审议通过了《2013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赞成:16374.1319 万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100%;弃权:0 股;反对:0 股。
(五)审议通过了《2013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赞成:16374.1319 万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100%;弃权:0 股;反对:0 股。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1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赞成:16374.1319 万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100%;弃权:0 股;反对:0 股。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赞成:16374.1319 万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100%;弃权:0 股;反对:0 股。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赞成:16374.1319 万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100%;弃权:0 股;反对:0 股。
(九)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赞成:16374.1319 万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100%;弃权:0 股;反对:0 股。
三、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见证本次股东大会的北京市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栗向阳、卜宏昭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相
关事宜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
的表决程序及形成的决议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出席会议董事签字确认的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四年五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