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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得润电子: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4-08-16  

						       证券代码:002055              证券简称:得润电子            公告编号:2014-043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四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3.为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本次股东大会采用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为单独或者合

计持有本公司股份低于 5%(不含)股份的股东。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 2014 年 7 月

25 日发出通知。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于 2014 年 8 月 15

日下午 14:30 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为 2014 年 8 月 14 日-2014 年 8 月 15 日。其中,通

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 年 8 月 15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 年 8 月 14 日 15:00 至

2014 年 8 月 15 日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计 25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167,271,745 股,占

公司股本总额 414,512,080 股的 40.3539%。其中,现场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计 4 人,

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166,873,743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40.2579%;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1 人,

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398,002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0.0960%。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邱建民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

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和修改议案的情况,无新议案提交表决,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大会按照会议议程审议了议案,并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了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
如下决议:

    (一)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全体股东表决结果为:赞成:167,126,24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30%;弃权:2,70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700股),占出席

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6%;反对:142,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

(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54%。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赞成:252,601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3.4513%;弃权:2,70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700股),占参会中小投

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785%;反对:142,800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含

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8702%。

    (二)以特别决议方式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全体股东表决结果为:赞成:167,125,54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26%;弃权:70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00股),占出席会议

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4%;反对:145,5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

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7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赞成:251,901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3.2755%;弃权:70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00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

(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61%;反对:145,500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含网

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5484%。

    2.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全体股东表决结果为:赞成:167,125,54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26%;弃权:3,40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400股),占出席

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0%;反对:142,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

(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54%。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赞成:251,901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3.2755%;弃权:3,40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400股),占参会中小投

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543%;反对:142,800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含

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8702%。

    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全体股东表决结果为:赞成:167,125,54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26%;弃权:70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00股),占出席会议

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4%;反对:145,5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

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7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赞成:251,901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3.2755%;弃权:70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00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

(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61%;反对:145,500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含网

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5484%。

    4.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全体股东表决结果为:赞成:167,125,54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26%;弃权:70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00股),占出席会议

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4%;反对:145,5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

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7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赞成:251,901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3.2755%;弃权:70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00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

(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61%;反对:145,500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含网

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5484%。

    5.发行数量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全体股东表决结果为:赞成:167,125,54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26%;弃权:3,40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400股),占出席

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0%;反对:142,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

(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54%。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赞成:251,901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3.2755%;弃权:3,40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400股),占参会中小投

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543%;反对:142,800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含

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8702%。

    6.限售期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全体股东表决结果为:赞成:167,125,54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26%;弃权:3,40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400股),占出席

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0%;反对:142,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

(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54%。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赞成:251,901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3.2755%;弃权:3,40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400股),占参会中小投

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543%;反对:142,800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含

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8702%。

    7.上市地点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全体股东表决结果为:赞成:167,125,54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26%;弃权:3,40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400股),占出席

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0%;反对:142,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

(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54%。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赞成:251,901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3.2755%;弃权:3,40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400股),占参会中小投

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543%;反对:142,800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含

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8702%。

    8.募集资金金额及用途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全体股东表决结果为:赞成:167,125,54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26%;弃权:3,40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400股),占出席

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0%;反对:142,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

(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54%。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赞成:251,901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3.2755%;弃权:3,40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400股),占参会中小投

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543%;反对:142,800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含

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8702%。

    9.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全体股东表决结果为:赞成:167,125,54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26%;弃权:3,40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400股),占出席

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0%;反对:142,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

(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54%。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赞成:251,901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3.2755%;弃权:3,40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400股),占参会中小投

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543%;反对:142,800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含

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8702%。
     10.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全体股东表决结果为:赞成:167,125,54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26%;弃权:3,40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400股),占出席

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0%;反对:142,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

(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54%。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赞成:251,901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3.2755%;弃权:3,40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400股),占参会中小投

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543%;反对:142,800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含

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8702%。

     本项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田南律、吴如舟、琚克刚、王少华、饶琦回避表决。

     本项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须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后方可实施,具体以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最终核准的方案为准。

    (三)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全体股东表决结果为:赞成:167,125,54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26%;弃权:3,40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400股),占出席

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0%;反对:142,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

(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54%。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赞成:251,901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3.2755%;弃权:3,40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400股),占参会中小投

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543%;反对:142,800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含

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8702%。

    本项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田南律、吴如舟、琚克刚、王少华、饶琦回避表决。

    (四)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

议案》。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全体股东表决结果为:赞成:167,125,54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26%;弃权:3,40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400股),占出席

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0%;反对:142,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

(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54%。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赞成:251,901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3.2755%;弃权:3,40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400股),占参会中小投
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543%;反对:142,800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含

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8702%。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全体股东表决结果为:赞成:167,125,54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26%;弃权:3,40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400股),占出席

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0%;反对:142,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

(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54%。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赞成:251,901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3.2755%;弃权:3,40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400股),占参会中小投

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543%;反对:142,800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含

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8702%。

    (六)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全体股东表决结果为:赞成:167,125,54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26%;弃权:3,40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400股),占出席

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0%;反对:142,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

(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54%。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赞成:251,901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3.2755%;弃权:3,40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400股),占参会中小投

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543%;反对:142,800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含

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8702%。

    本项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田南律、吴如舟、琚克刚、王少华、饶琦回避表决。

    (七)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

案》。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全体股东表决结果为:赞成:167,125,54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26%;弃权:3,40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400股),占出席

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0%;反对:142,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

(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54%。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赞成:251,901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3.2755%;弃权:3,40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400股),占参会中小投

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543%;反对:142,800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含
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8702%。

    本项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田南律、吴如舟、琚克刚、王少华、饶琦回避表决。

    (八)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

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全体股东表决结果为:赞成:167,125,54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26%;弃权:3,40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400股),占出席

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0%;反对:142,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

(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54%。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赞成:251,901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3.2755%;弃权:3,40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400股),占参会中小投

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543%;反对:142,800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含

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8702%。

    (九)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通过了《公司未来三年(2014-2016 年)股东回报规划》。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全体股东表决结果为:赞成:167,125,54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26%;弃权:3,40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400股),占出席

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0%;反对:142,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

(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54%。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赞成:251,901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3.2755%;弃权:3,40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400股),占参会中小投

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543%;反对:142,800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含

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8702%。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全体股东表决结果为:赞成:167,125,54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26%;弃权:3,40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400股),占出席

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0%;反对:142,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

(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54%。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赞成:251,901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3.2755%;弃权:3,40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400股),占参会中小投

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543%;反对:142,800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含

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8702%。
    三、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见证本次股东大会的北京市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栗向阳、浦洪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相

关事宜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

的表决程序及形成的决议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出席会议董事签字确认的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四年八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