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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得润电子: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4-11-05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一、独立董事对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独立意见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公司董事会已向本人提交了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资料。本

人在审阅有关文件的同时,就有关问题向公司有关部门和人员进行了询问,根据《公司法》、《关于

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基于本人的独立判断,现就上述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同意提名邱建民先生、邱为民先生、田南律先生、蓝裕平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候选人,王子谋先生、吴昊天先生、曾江虹女士(会计专业)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上述候选人提名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独立

董事的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未发现有《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

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规定不得

担任董事、独立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不

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况,也未曾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和深圳

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

    二、独立董事对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对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进行了认真

审查,我们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拟为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总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敞口 10,960 万元连带

责任担保,有助于促进控股子公司的生产发展,解决其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的需求,进一步提高其经

济效益;各控股子公司目前经营及资信状况良好,公司在本次担保期内有能力对其经营管理风险进

行控制,并直接分享其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担保不存在损害社会公众股东

合法权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合肥得润电子器件有限公司为其全资子公司重庆瑞润电子有限公司、

公司为深圳华麟电路技术有限公司提供共计不超过等值人民币敞口 10,960 万元整连带责任担保。公

司提供担保及拟履行的审批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此页无正文,系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相关事项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公司独立董事签字:




陈骏德:                    虞熙春:                     梁 赤:




                                                      二○一四年十一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