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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得润电子: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2014-11-15  

						证券代码:002055                证券简称:得润电子       公告编号:2014-059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证券简称:得润电子

证券代码:002055



信息披露义务人:深圳市润三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西路车公庙工业区天安数码时代大厦主楼 1801 室

通讯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西路车公庙工业区天安数码时代大厦主楼 1801 室

股份变动性质:减少

签署日期:2014 年 11 月 14 日




                                        1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国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

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编写本权益变动报

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

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国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

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

控制人、关联方、一致行动人在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

加或减少其在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

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2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第三节 持股计划 ........................................................................................................................................... 6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7

第五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9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 10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11




                                                                               3
                                     第一节 释义


     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在本报告书中具有以下含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润三实业      指     深圳市润三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得润电子            指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权益变动                  指     信息披露义务人减持得润电子股份

本报告书                      指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准则 15 号》                指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元                            指     人民币元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深圳市润三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桦

    经营期限:20 年(自 1999 年 11 月 11 日至 2019 年 11 月 11 日)

    注册地:深圳市福田区深南西路车公庙工业区天安数码时代大厦主楼 1801 室

    注册资本:100 万元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440301104252577

    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不含国家专营、专控、专卖商品);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

行申报)。

    税务登记证号为:440300715249336

    股东:邱为民(持股 60%)、杨桦(持股 40%)

    通讯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西路车公庙工业区天安数码时代大厦主楼 1801 室

    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

    杨桦女士,中国国籍,任深圳市润三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法定代表人,未取得

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杨桦女士为邱为民先生配偶。

    邱为民先生,中国国籍,任深圳市润三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董事,兼任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

公司副董事长,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未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二、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百分之五以上的发行在外的股份情况

    截止本报告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百分之五以上的发行在外的

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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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节 持股计划


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其自身经营业务及资金需求减持上市公司股份。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 个月内有可能继续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6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信息披露义务人自得润电子上市以来曾分别于 2014 年 1 月 16 日、2014 年 7 月 4 日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减持上市公司股份 450 万股、420 万股,共计减持上市公司股份 870 万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2.10%。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2624.2906 万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比例

为 6.33%。

    信息披露义务人于 2014 年 11 月 13 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减持上市公司股份 555

万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1.34%。信息披露义务人累计减持上市公司股份 1425 万股,占上市

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3.44%。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2069.2906 万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比例

为 4.99%。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再为上市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具体情况如下:

    1.减持股份情况
   信息披露义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万股) 减持比例(%)
     务人名称

   深圳市润三      大宗交易         2014 年 11 月 13 日       13.00 元                555                1.34
   实业发展有
     限公司         合    计                 -                   -                    555                1.34


    2.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信息披露义
                         股份性质
   务人名称                                                    占总股本比例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万股)                         股数(万股)
                                                                   (%)                               (%)
                合计持有股份                     2624.2906               6.33     2069.2906               4.99
   深圳市润三
   实业发展有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2624.2906               6.33     2069.2906               4.99
     限公司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3.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股份权利受限情况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质押上市公司股份共计 12,800,0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

的 3.09%。

    4.信息披露义务人履行股份锁定等承诺情况的说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 2006 年 7 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承诺“自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


                                                      7
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收购其持有的股

份”;信息披露义务人在 2014 年 7 月 4 日签署的《股东减持公司股份的通知》中承诺“连续六个月

内通过证券交易系统出售的股份将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 5%”,除此之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有其他

股份锁定承诺,本次减持不存在违反相关承诺的情形。




                                            8
                     第五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签署本报告书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于 2014 年 7 月 4 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

统减持上市公司股份 420 万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1.01%。




                                            9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除本报告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其他应当披露为避免对报告内容产生误解而必

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其他信息。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

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或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字:



                                      深圳市润三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桦




                                      2014 年 11 月 14 日




                                          10
                                     第七节 备查文件


1.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法人营业执照。

2. 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3.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文本。




                                           11
附: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所在   深圳市光明新区光明街道三十三
上市公司名称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地             路 9 号得润电子工业园

股票简称         得润电子                         股票代码       002055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西路车公庙工
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务
                 深圳市润三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业区天安数码时代大厦主楼
人名称                                            人注册地
                                                                 1801 室
拥有权益的股     增加 □         减少 ■          有无一致行动
                                                                 有 □         无 ■
份数量变化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人
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务
人是否为上市                                      人是否为上市
                 是   □         否 ■                           是 □         否 ■
公司第一大股                                      公司实际控制
东                                                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权益变动方式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可多选)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信息披露义务
人披露前拥有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权益的股份数
                 持股数量: 26,242,906 股
量及占上市公
司已发行股份     持股比例:      6.33%
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 股)
后,信息披露义
务人拥有权益     变动数量: 5,550,000 股
的股份数量及
变动比例         变动比例:       1.34%
信息披露义务
人是否拟于未
                 是   ■         否 □
来 12 个月内继
续减持
信息披露义务
人在此前 6 个
月是否在二级     是   ■         否 □
市场买卖该上
市公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12
控股股东或实     是   □      否 ■
际控制人减持
时是否存在侵
害上市公司和
股东权益的问
题
控股股东或实     是   □      否     ■
际控制人减持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时是否存在未
清偿其对公司
的负债,未解除
公司为其负债
提供的担保,或
者损害公司利
益的其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     是   □    否 ■
是否需取得批
准

是否已得到批     是   □    否 □
准

   填表说明:
   1、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是或否”填写核对情况,选择“否”的,必须在栏目中加备注予
以说明;
   2、不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无”填写核对情况;
   3、需要加注说明的,可在栏目中注明并填写;
   4、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多人的,可以推选其中一人
作为指定代表以共同名义制作并报送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字:



                                   深圳市润三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桦



                                   2014 年 11 月 14 日




                                             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