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润电子: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聘任高管人员的独立意见2014-11-22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聘任高管人员的独立意见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聘任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已向本人提交了有关资料,本人在审阅有关文件的同时,已
就有关问题向公司有关部门和人员进行了询问,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人作为
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本人的独立判断,现就上述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同意聘任田南律先生为公司总裁,王大鹏先生为公司副总裁,王少华先生为公司副总裁、董事
会秘书,饶琦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本次聘任人员提名、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其任职资格、教育背景、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以及目前的身体状况能够胜任所聘岗位
职责的要求,未发现有《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
章程》规定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
除的情况,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管人员的情况,也未曾受到过
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
(此页无正文,系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聘任高管人员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公司独立董事签字:
王子谋: 吴昊天: 曾江虹:
二○一四年十一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