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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得润电子:201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15-05-21  

						       证券代码:002055              证券简称:得润电子              公告编号:2015-030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15 年 5 月

18 日召开的公司 201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

案一致。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 201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450,512,08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5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 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新股限售股的个人和

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450 元;持有非股改、非新股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证券投资基

金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 10 股派 0.475 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

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对于 QFII、RQFII 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

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

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75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25 元;

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5 年 5 月 26 日,除权除息日为:2015 年 5 月 27 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15 年 5 月 26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 2015 年 5 月 27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
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五、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

    根据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规定:若在行权前公司发生派息、资本公积金转

增股份、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项,应对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实施 2014 年度权益分配方案后,公司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价格应由 6.51 元调整为 6.46 元。本次

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六、咨询机构: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天安数码时代大厦 A1718

    咨询电话:0755-89492166

    咨询联系人:王少华 贺莲花

    传真电话:0755-89492167

    七、备查文件

    1.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及公司 2014 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五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