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润电子: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2015-07-25
证券代码:002055 证券简称:得润电子 公告编号:2015-048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 2015 年 7 月 13
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2015 年 7 月 24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应出席
会议的董事七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七人。会议由董事长邱建民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审议通过了《2015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015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全文详见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会议审议通过了《201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因公司管理及业务发展需要,根据《章程》及其他相关规定,经公司总裁提名并经董事会提名
委员会审查通过,同意聘任吕文华先生、李丽华女士为公司副总裁,任期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一致。
公司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信息披露网站
(www.cninfo.com.cn)。
聘任的高管人员简历见附件。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本项议案在董事会审批权
限范围内,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同意公司向中国银行深圳蛇口支行新增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或等值外币)总敞口 30,000 万
元综合授信额度,用于内保外贷等业务。上述融资事项以公司或控股子公司资产、信用等提供相应
连带责任担保,授信期限为三年(自授信申请被批准之日或签订授信协议之日起),授权公司董事长
或总裁在董事会通过之日起 1 年内负责与金融机构签订相关融资合同。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五)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本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
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得润电子(香港)有限公司在卢森堡设立的全资子公司 Deren Europe
Investment Holding SARL(中译名:得润欧洲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向中国银行深圳蛇口支行申请内
保外贷额度提供总额不超过 3,500 万欧元(折合人民币约 24,045 万元)连带责任担保。上述担保事
项授权公司董事长或总裁在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 1 年内负责与金融机构确定具体融资担保事项并签
订融资相关担保合同文件。
具体内容详见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上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融
资提供担保的公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六)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详见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公司《关于召开二○一五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七月二十四日
附:聘任的高管人员简历如下:
吕文华先生,中国国籍,1968 年出生,本科学历。1990 年至 1996 年任职于卡夫食品广州有限
公司,担任财务经理;1996 年至 2008 年任职于德尔福派克电气有限公司,先后担任德尔福连接器
业务全球财务总监、德尔福派克亚太区财务总监、德尔福派克广州公司总经理等;2008 年至 2009
年任职于法国凯捷公司,担任北亚区董事总经理;2009 年至 2011 年任职于四维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担任首席行政官;2012 年至 2015 年任职于广州联荟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担任联合创始人兼总
经理;2015 年 7 月加入公司。吕文华先生在集团财务管理、企业全面管理和国际化管理等方面拥有
丰富的经验。吕文华先生现持有公司股份 1,700 股,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
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
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管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李丽华女士,中国国籍,1969 年出生,本科学历。1991 年至 1994 年先后任职于上海航天局 803
研究所、日本 JVC(上海)有线公司,担任研发、设计工程师;1995 年至 1997 年任职于日本昭和
塑料有限公司,先后担任技术/质量部经理、家用产品事业部经理;1998 年至 2005 年任职于德尔福
派克电气有限公司,担任中国区采购/供应链负责人;2006 年任职于李尔集团亚太总部,担任亚太区
采购负责人;2007 年至 2015 任职于管理咨询公司 AlixPartners,担任副总裁、董事职务;2015 年 7
月加入公司。李丽华女士在汽车行业工作多年,在跨国公司具有多年的咨询及运营经验,擅长采购
绩效改善、供应链管理、销售与营销及工程和质量控制、财务管理、战略投资、企业并购、重组和
重整。李丽华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
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
公司高管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