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润电子: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2015-11-25
证券代码:002055 证券简称:得润电子 公告编号:2015-074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 2015 年 11 月
18 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2015 年 11 月 24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应出
席会议的监事三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三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超军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
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会议通
过了以下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本项议案需提交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后方可实施,具体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最终核准的方案为准。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已经 2015 年 7 月 13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 2015 年 7
月 29 日召开的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鉴于近期国内证券市场的变化,并结合公司
实际情况,为确保本次非公开发行的顺利进行,现对《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
议案》中的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发行数量进行调整。
有关内容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1)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调整前: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即 2015 年 7 月
14 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90%,即 57.83 元/股(注:
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具体发行价格将在公司取得发行核准批文后,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
的授权及认购对象的申购报价情况,遵照价格优先的原则,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
本次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
调整后: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即 2015 年 11
月 25 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90%,即 33.06 元/股(注:
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具体发行价格将在公司取得发行核准批文后,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
的授权及认购对象的申购报价情况,遵照价格优先的原则,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
本次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
(2)发行数量
调整前: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 5,000 万股。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
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数量将作相应调整。
调整后: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 87,462,190 股。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
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数量将作相应调整。
除上述调整以外,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其他内容均不变。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本项议案需提交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根据调整后的发行方案,公司对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进行了相应部分调整,其余内容不变。《公
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具体内容详见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5 年 11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