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润电子:关于股东拟协议转让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2015-12-18
证券代码:002055 证券简称:得润电子 公告编号:2015-084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拟协议转让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新余市润三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润三实业”)拟通过协议转让股份的方式将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20,692,906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4.59%)转让给其股东杨桦女士。协议转让完成之后,润三实业将不再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杨桦女士
将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20,692,906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4.59%。上述事宜公司已于 2015 年 12 月 15
日披露了《关于股东持股结构变动的提示性公告》(2015-082)。
润三实业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和再融资时承诺,不从事与公司的业务有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
业务或活动,此次股份受让人作为一致行动人仍将严格履行此承诺。除此之外,润三实业不存在其
他任何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也不存在任何股份锁定的承诺。
润三实业此次拟协议转让股份事宜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业务规则的情形,也
不存在违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5]18 号文件“公司控股股东和持股 5%以上股东及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不通过二级市场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等相关规定的情
形。
本次股份转让尚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协议
转让股份的相关过户手续。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股份转让事宜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十二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