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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得润电子:关于变更公司会计政策的公告2016-04-23  

						        证券代码:002055             证券简称:得润电子            公告编号:2016-025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会计政策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 2016 年 4 月 22

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会计政策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公司 2015 年起开展供应链采购业务,此前公司按照开具增值税发票全额确认收入,为增加会计

信息的可比性与相关性,结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的相关规定,出于谨慎性原则考虑,

公司认为将此部分全额开具增值税发票业务按净额法确认和列示收入更能反映此项业务的性质,因

此公司决定对此部分业务的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2. 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公司开展供应链采购业务,前期根据产品销售内销部分经客户签收或对账后开具发票并全额确

认销售收入。

    3. 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公司开展的供应链采购业务根据业务性质按净额法确认销售收入。

    4. 变更日期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自公司董事会正式批准该会计政策变更之日执行。

    5.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不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采取追溯调整法进行调整,仅对已披露的 2015 年度利润表项下各期营业收

入、营业成本两个报表项目金额产生影响,对公司 2015 年度已披露各期的净利润、净资产、现金流

量均无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 2015 年度以前各报表项目的追溯调整。

    具体各期调整如下表所示(单位:人民币元):


                                            1
    调整前:

                             2015 年第一季度    2015 年第二季度      2015 年第三季度    2015 年度业绩快报

         营业收入              750,212,726.17       901,436,386.70     805,901,688.61     3,658,063,283.17

         营业成本              638,825,499.08       760,256,634.66     661,630,721.61     3,120,954,352.5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3,945,261.33        28,870,414.42      42,448,009.57        90,476,727.83

    调整后:

                             2015 年第一季度    2015 年第二季度      2015 年第三季度    2015 年度业绩快报

         营业收入              576,125,612.79       663,480,330.59     685,455,980.81     2,973,325,337.01

         营业成本              464,738,385.70       522,300,578.55     541,185,013.81     2,436,216,406.3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3,945,261.33        28,870,414.42      42,448,009.57        90,476,727.83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业务实质并结合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

理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决策程序符合

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独立董事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审议了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相关资料,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公司根据相关

业务实质并结合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对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进行了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

公司现时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所有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五、监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业务实质并结合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

应变更,并对涉及的业务核算进行追溯调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

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六、备查文件

    1.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变更会计政策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六年四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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