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得润电子:关于签订项目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2016-08-11  

						      证券代码:002055           证券简称:得润电子           公告编号:2016-043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项目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



    一、协议签订概述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政府于 2016 年 8 月 10

日签订《关于“中欧智慧能源产业园”项目战略合作协议》(以下简称“协议”),双方同意将根据战

略发展需要,本着真诚合作、优势互补、互利共赢的原则,以推动“中欧智慧能源产业园”项目建

设为核心,在新能源汽车电池模组、车联网数据采集模块、车联网智慧交通平台建设等领域展开全

面合作。

    本次签订的协议为双方合作意愿和基本原则的约定,协议约定付诸实施及实施过程中均存在变

动的可能性。

    本次协议的签订不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本次协议的签订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

产重组情况。



    二、合作方介绍

    合作方: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政府

    法定代表人:章勇武

    地址:重庆市璧山区璧城街道解放路 44 号

    重庆市作为重要的汽车产业基地、国家批准的物联网产业示范基地、智能交通首批示范城市和

车联网应用示范城市,具备良好的车联网产业发展的基础和市场环境。重庆璧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

区是国务院批准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业基础良好,投资环境优越,致力于推进智能装

备、互联网和大健康产业集群的发展,先后获得“国家新型工业化示范基地”、“中国汽车(摩托车)

零部件制造基地”等称号。


                                             1
    三、协议主要内容

    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政府(甲方)与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乙方)于 2016 年 8 月 10 日

签订《关于“中欧智慧能源产业园”项目战略合作协议》,协议主要内容如下(以下单称“甲方”、

“乙方”,合称“双方”):

    (一)合作目标

    乙方利用其在国内外的行业资源以及智能汽车电子及车联网领域研发、生产领域的丰富经验,

以“新能源汽车电池模组、车联网数据采集模块、车联网智慧交通平台建设”为基础,以乙方为龙

头引进国内外大约 30 家知名企业共同打造“中欧智慧能源产业园”项目。围绕新能源汽车电池模组、

智能控制、车联网大数据等方面与甲方开展全面的战略合作。

    (二)合作内容

    “中欧智慧能源产业园”项目主要包括:

    (1)建设新能源汽车电池模组及车联网数据采集模块智能工厂。在璧山建立符合欧洲工业 4.0

标准,具有“中国制造 2025”示范作用的智能制造工厂,实现关键生产流程高度自动化、物料管理

无人化,为中国汽车客户提供欧洲顶尖技术和质量标准的电池模组及汽车电子,同时瞄准欧洲和北

美的新能源汽车市场,全面参与这个潜力巨大的国际市场的竞争。

    (2)打造车联网大数据平台的 UBX 生态圈。与国内外车联网及相关领域企业紧密合作,围绕

车辆的“用、租、售、管、修”等开发车联网大数据平台的相关智能化应用,拓展城市智慧交通、

车辆保养及维修、车厂服务、车辆保险、二手车交易、汽车租赁等大数据服务,打造融合汽车维修、

养护、金融、车贷、保险于一体的智能化服务生态圈。

    (3)车联网智慧交通平台建设。基于“清华-得润车联网大数据与金融保险研究中心”,在璧

山成立车联网智慧交通大数据平台研发中心。

    (三)双方约定

    (1)甲方提供 1 平方公里土地用于建设“中欧智慧能源产业园”项目。

    (2)甲方积极支持乙方推进“中欧智慧能源产业园”项目,并协调相关部门在工商注册、税务

登记及相关优惠政策享受等方面给予乙方全力协助。

    (3)甲方全力支持乙方在项目、科研、创新、生产等各类重大专项方面争取政府资金资助,采

用各种途径为“中欧智慧能源产业园”项目建设筹集 100 亿专项建设基金。其中包括筹集政府专项

发展基金用于乙方新能源汽车电池模组及车联网数据采集模块智能工厂、车联网大数据平台建设,

以及相应的后续产业配套资金。

    (4)乙方承诺将在璧山成立独资或控股公司(独立法人),把新能源汽车电池模组及车联网数


                                           2
据采集模块的研发、生产本地化,并按照业务计划尽快在璧山完成新能源汽车电池模组及车联网数

据采集模块的智能工厂建设,以及车联网大数据平台建设及运营团队建设。

    (5)乙方承诺不断导入国际、国内的技术、项目和客户,并通过外部资金引入增加新能源汽车

电池模组及其它相关的关键产品,以及推进车联网相关项目的落户和投资。在此基础上,逐步完善

新能源汽车电池模组产业链条,并提供更多类型的车联网的增值服务。

    (四)协调机制

    双方成立专门的项目联合工作组,建立有效的工作和沟通机制,共同推进双方的合作。

    (五)其他事项

    (1)未经双方事先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任何时候不得向任何人泄露、披露或交流属于双方的保

密信息,该保密信息的接受方必须保护所有保密信息的机密性。

    (2)乙方实际的资本支出需要按照上市公司相应的审批权限完成批准步骤。

    (3)本协议一式陆份,甲方、乙方、甲方高新区管委会各执贰份。



    四、合作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此次与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政府达成项目战略合作协议,将有利于充分发挥其优惠政策、发

展基金和产业基础等优势,运用公司在国内外的行业资源以及智能汽车电子及车联网领域研发、生

产领域的丰富经验,进行优势互补与协同发展,推动双方优势资源的互补整合与资源共享,共同促

进“中欧智慧能源产业园”项目的建设,在新能源汽车电池模组、车联网数据采集模块、车联网智

慧交通平台建设等领域展开全面合作,进一步推动公司智能汽车、新能源汽车及车联网业务的深入

发展,符合公司长远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风险提示

    本协议为合作意愿和基本原则的约定,协议约定付诸实施及实施过程中均存在变动的可能性。

具体合作事项仍需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共同协商后确定。

    公司将视合作事项进展情况及时进行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政府、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欧智慧能源产业园”项目

战略合作协议》。




                                         3
特此公告。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八月十日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