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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得润电子: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2016-11-11  

						      证券代码:002055              证券简称:得润电子           公告编号:2016-071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 2016 年 11 月 4

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2016 年 11 月 10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应出席

会议的监事三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三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超军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

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

审议,会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规定的议案》。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

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公司监事会经过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认真自查论证后,认为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

股票的条件,并符合上市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各项要求和条件。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会议以逐项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

资金具体方案的议案》。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拟向交易对方苏进先生(以下简称“交易对方”)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其持有的柳州

市双飞汽车电器配件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柳州双飞”)60%的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并

向不超过 10 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本次交易价格的 100%。
    1.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1)标的资产

    本次公司拟向交易对方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的标的资产为柳州双飞60%股权(以下简称“标

的资产”),其中以发行股份的方式支付交易对价的80%,以现金方式支付交易对价的20%。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标的资产的定价依据和交易价格

    经初步测算,柳州双飞截至 2016 年 9 月 30 日全部股东权益的预估值为 100,130.00 万元,柳州

双飞 60%股权的预估值为 60,078.00 万元,预计交易价格为 60,000.00 万元。其中,公司通过发行股

份方式支付 48,000.00 万元,占应支付对价的 80%;通过现金方式支付 12,000.00 万元,占应支付对

价的 20%。最终交易价格将以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中

所确定的评估值为基础,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具体方式

    A.发行股份的种类和面值

    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B.发行对象和发行方式

    公司本次向交易对方发行股票。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C.定价基准日和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股份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日(2016 年 11 月 11

日)。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 28.88 元/股,为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的股票均价的 90%(交易均

价的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的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的股票交易

总量)。

     股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

息事项,本次发行价格亦将作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4)发行股份的数量
       本次交易,公司拟发行股份购买的标的资产的价格为60,000.00万元的80%(最终价格按照标的

资产评估数据确定),即股份支付对价金额为48,000.00万元,按照本次发行股票价格28.88元/股计算,

本次拟将向交易对方发行约16,620,498股股份,最终发行股数以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并经中国证监会核

准的发行数量为准。

       若公司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上

述发行数量和发行价格应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股份锁定期

       交易对方承诺,其因本次交易而取得的公司股份,在此后相应股份的解禁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

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自本次交易的完成日起 36 个月内且交易对方完成利润补偿及减值补偿(如有)

前不转让,交易对方因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原因增持的股份,亦应遵守本条关于股份锁定期的约

定。

       根据交易对方与公司另行签署的《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的约定,交易对方在利润补偿期间内,

柳州双飞实际净利润在补偿期间内未达到预测净利润的,公司向交易对方定向回购其应补偿的股份

数量的,可不受上述锁定期的限制。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过渡期间损益归属

       标的资产于过渡期间内所产生的盈利,或因其他原因导致增加的净资产由公司享有;标的资产

于过渡期间内所产生的亏损,或因其他原因导致减少的净资产由交易对方以现金补足。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上市地点

       本次交易对方认购的股票,待前述锁定期届满后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8)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分配

       本次交易完成后,柳州双飞于本次交易评估基准日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柳州双飞新老股东按

照持股比例共同享有。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配套融资的发行方案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发行对象及发行方式

    本次配套融资向不超过十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拟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

超过43,919.00万元,不超过拟购买资产交易价格的100%。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不以募集配套资金的成功实施为前提,最终募集配套资金发

行成功与否不影响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实施。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发行价格

    本次配套融资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即 2016 年 11 月 11

日,本次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 90%,即

28.88 元/股(交易均价的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的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的股票交易总量)。最终发行价格将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本次资产重组申请获得

中国证监会核准批文后,依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确定。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

事项,本次发行底价亦将作相应调整,具体调整方法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调整方法

相同。

    在公司审议本次交易的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日至本次交易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前,公司董事会可

根据公司股票二级市场价格走势,并经合法程序召开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日为调价基准日),对募

集配套资金的发行底价进行一次调整,调整后的发行底价为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的 90%。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4)发行股份数量及配套募集资金数量
    本次配套融资总额不超过43,919.00万元,发行底价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

90%,若以28.88元/股的发行底价进行测算,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将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5,207,409股,

最终发行股数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

上述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发行股数也随之进行调整。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锁定期安排

    不超过十名特定投资者以现金认购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在此之

后按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上市地点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所发行的股票,待前述锁定期届满后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募集资金投向

    本次配套融资所募集的资金拟用于本次交易现金对价、柳州双飞项目建设及支付本次交易相关

费用,具体用途如下:

   序号             项目                   实施主体   项目投资金额(万元)   拟使用募集资金(万元)

    1      汽车气囊线束生产项目            柳州双飞        12,846.05
                                                           (万元)                 12,846.00
                                                                                    (万元)
    2     汽车线束生产线技改项目           柳州双飞         8,188.76                8,188.00

    3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青岛双飞         4,635.59                4,635.00

    4           信息化系统                 柳州双飞         3,750.00                3,750.00

                        小计                               29,420.39                29,419.00

                                支付现金对价                                        12,000.00

                           支付本次交易相关费用                                     2,500.00

                                    合计                                            43,919.00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8)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归属

    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将由公司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决议的有效期

    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方案的议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12个月内有效。如果公司已于该有效期内取得中国证监会对本次发行的核准文件,则该有效期

自动延长至本次发行完成日。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不构成关联交

易的议案》。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为柳州双飞自然人股东苏进先生,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本次交易对方非公司的关联方,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符合<关于规

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议案》。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

    监事会对于本次资产重组是否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

规定作出审慎判断,认为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

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的规定:

    1.本次资产重组的标的资产涉及立项、环保、用地、规划等有关报批事项,标的资产已经取

得现阶段所需的相应许可证书和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已在本次资产重组预案中进行了详细披露。

本次资产重组涉及的向有关主管部门报批的进展情况和尚需呈报批准的程序亦已在本次资产重组预

案中进行了详细披露,并对可能无法获得批准的风险作出特别提示。

    2.本次资产重组的标的资产为苏进先生持有的柳州市双飞汽车电器配件制造有限公司60%股

权,标的资产不存在出资不实或者影响其合法存续的情况。

    3.本次交易完成后,柳州双飞将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的资产完整性,包括人员、采

购、生产、销售、知识产权等方面的独立性将不会受到影响。

    4.本次资产重组有利于完善公司的产业链,实现协同效应;有利于上市公司改善财务状况、

增强持续盈利能力,有利于上市公司增强抗风险能力,有利于上市公司增强独立性。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符合<上市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及其适用意见的规定的议案》。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

    经认真对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及《<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

办法>第十四条、第四十四条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2号》(简称“适用意见”)的

相关规定并经审慎核查,本次交易为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同时募集配套资金,定价方式

符合现行相关规定;募集的配套资金主要用于支付本次交易的现金对价、本次交易中介机构费用及

募投项目建设,所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本次拟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易价格的100%。

    综上所述,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符合《上市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及其适用意见的规定。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附条件生效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的议案》。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与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签署了《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

议》,就本次交易的交易方案、标的资产交易价格及定价依据、标的资产对价支付、标的资产交割、

交易对方本次交易认购公司股份的限售期、标的资产自定价基准日至交割日期间损益的归属、滚存

未分配利润安排、相关人员及债权债务安排、协议各方声明与承诺、协议的生效条件和生效时间等

事项进行约定。上述协议将在本次交易获得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生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附条件生效的<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的议案》。本项议案尚需

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为保障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就

本次交易涉及盈利补偿的具体操作事宜,公司与交易对方签订附条件生效的《盈利预测补偿协议》,

约定了盈利预测补偿期间、补偿条件、数额及方式、补偿金额的调整、违约责任等条款。上述协议

将在本次交易获得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生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会议审议通过了《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

金预案》的议案。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规定,就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

配套资金事项,公司编制了《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

套资金预案》,具体内容详见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财务顾问江海证券有限公司对预案发表了核查意见,独立董事发表了对公司发行股份

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信息披露网站

(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股价波动未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

通知>第五条相关标准的议案》。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董事会关于公司股价波动是否达到<关于

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第五条相关标准的说明》。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并募集配套资金事宜的议案》。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为保证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相关事项的顺利进行,公司董事会提

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处理本次交易所涉全部相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股东大会决议,制定和实施本次交易的具体方案;

    2.根据中国证监会的批准情况和市场情况,按照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方案,全权负责办理和决

定本次交易的具体事宜;

    3.修改、补充、签署、递交、呈报、执行与本次交易有关的一切协议和文件;

    4.本次交易完成后,修改公司章程中与公司经营范围、股本及注册资本等有关的条款,并办理

相关工商变更登记;

    5.如有关监管部门对本次交易有新的规定,根据新规定对本次交易的方案进行调整;

    6.办理与本次交易有关的其他事宜;
    7.本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如果公司已于该有效期内取得中国证监

会对本次交易的核准文件,则该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交易完成日。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6 年 11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