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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得润电子:江海证券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是否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第五条相关标准的核查意见2016-11-11  

						                       江海证券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是否达到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第五
                     条相关标准的核查意见

       按照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

通知》的要求,江海证券有限公司对上市公司连续停牌前股票价格波

动进行了核查,核查结果如下: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得润电子”)自 2016

年 8 月 16 日开市起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停牌。得润电子股票在停

牌前最后 1 个交易日(即 2016 年 8 月 15 日)的收盘价为 31.96 元/

股,停牌前第 20 个交易日(即 2016 年 7 月 18 日)收盘价为 32.55

元/股,股票价格在停牌前 20 个交易日内累计涨幅为-1.81%。

       同期,中小板综合指数(399101.SZ)累计涨幅为-1.27%,电子

元器件指数(886062.WI)累计涨幅为-2.45%,剔除大盘因素和行业

板块因素影响,得润电子股票价格在停牌前 20 个交易日内累计涨跌

幅未超过 20%。

       独立财务顾问认为:剔除大盘和行业因素后,得润电子股票在连

续停牌前 20 交易日股价波动未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

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128 号)第五条的相关规

定。

       (本页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江海证券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

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是否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

行为的通知〉第五条相关标准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江海证券有限公司

                                           2016 年 11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