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润电子:独立董事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16-12-30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于 2016 年 12 月 29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
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相关议案。
根据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的立场及判断,对本次交易有关的全部资
料事前进行了认真审议,现发表如下意见:
在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相关议案之前,公司向我们提交了本次交易的详尽资料,我们认真
查阅和审议了所提供的所有资料,并就相关事宜与公司董事会、管理层以及公司的大股东进行了深
入的询问与探讨。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更,我们对本
次交易事项进行审查,认为其符合公司经营管理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在保证
所获得资料真实、准确、完整的基础上,基于独立判断,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交易的相关议案符合国
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符合上市公司的长远发展规划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同意将
本次交易事项的有关议案提交给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
(本页无正文,系独立董事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事前认可意
见的签字页)
公司独立董事签字:
王子谋: 吴昊天: 曾江虹:
二○一六年十二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