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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得润电子: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7-01-17  

						       证券代码:002055               证券简称:得润电子           公告编号:2017-002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七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3.为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本次股东大会采用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为公司董监高

人员以外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低于 5%(不含)股份的股东。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 2016 年 12

月 29 日发出通知。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于 2017 年 1 月

16 日下午 14:30 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为 2017 年 1 月 15 日-2017 年 1 月 16 日。其中,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 年 1 月 16 日上午 9:30-11:30,下

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 年 1 月 15 日 15:00

至 2016 年 1 月 17 日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计 81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195,594,146 股,占

公司股本总额 450,512,080 股的 43.4160%。其中,现场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计 8 人,

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192,130,669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42.647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73 人,

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3,463,477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0.7688%。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74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3,463,577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0.7688%。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100 股,

占公司总股份的 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73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3,463,477 股,占公

司总股份的 0.7688%。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邱建民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

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和修改议案的情况,无新议案提交表决,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大会按照会议议程审议了议案,并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了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

如下决议:

    (一)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195,135,84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657%;反对 458,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234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3,005,27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6.7680%;

反对 458,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3.232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二)以特别决议方式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

金具体方案的议案》。

    1.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1)标的资产

    表决结果为:同意 195,124,44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599%;反对 432,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2211%;弃权 37,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7,30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91%。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2,993,87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6.4389%;

反对 432,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2.4842%;弃权 37,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37,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769%。

    (2)标的资产的定价依据和交易价格

    表决结果为:同意 195,126,04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607%;反对 444,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2272%;弃权 23,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3,70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21%。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2,995,47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6.4851%;

反对 444,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2.8307%;弃权 23,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23,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6843%。

    (3)发行股份的种类和面值

    表决结果为:同意 195,135,84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657%;反对 434,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2222%;弃权 23,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3,70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21%。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3,005,27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6.7680%;

反对 434,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2.5477%;弃权 23,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23,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6843%。

    (4)发行对象和发行方式

    表决结果为:同意 195,135,84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657%;反对 434,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2222%;弃权 23,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3,70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21%。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3,005,27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6.7680%;

反对 434,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2.5477%;弃权 23,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23,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6843%。

    (5)定价基准日和发行价格

    表决结果为:同意 195,126,04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607%;反对 444,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2272%;弃权 23,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3,70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21%。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2,995,47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6.4851%;

反对 444,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2.8307%;弃权 23,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23,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6843%。

    (6)发行股份的数量

    表决结果为:同意 195,134,54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650%;反对 435,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2229%;弃权 23,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3,70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21%。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3,003,97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6.7305%;

反对 435,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2.5853%;弃权 23,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23,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6843%。

    (7)发行价格调整方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195,120,94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581%;反对 449,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2298%;弃权 23,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3,70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21%。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2,990,37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6.3378%;

反对 449,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2.9779%;弃权 23,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23,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6843%。

    (8)股份锁定期

    表决结果为:同意 195,135,84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657%;反对 434,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2222%;弃权 23,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3,70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21%。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3,005,27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6.7680%;

反对 434,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2.5477%;弃权 23,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23,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6843%。

    (9)过渡期间损益归属

    表决结果为:同意 195,134,54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650%;反对 435,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2229%;弃权 23,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3,70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21%。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3,003,97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6.7305%;

反对 435,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2.5853%;弃权 23,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23,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6843%。

    (10)上市地点

    表决结果为:同意 194,739,34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5630%;反对 831,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4249%;弃权 23,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3,70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21%。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2,608,77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5.3203%;

反对 831,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3.9954%;弃权 23,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23,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6843%。

    (11)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分配

    表决结果为:同意 195,135,84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657%;反对 434,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2222%;弃权 23,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3,70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21%。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3,005,27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6.7680%;

反对 434,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2.5477%;弃权 23,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23,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6843%。

    2.配套融资的发行方案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表决结果为:同意 195,135,84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657%;反对 434,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2222%;弃权 23,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3,70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21%。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3,005,27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6.7680%;

反对 434,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2.5477%;弃权 23,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23,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6843%。

    (2)发行对象及发行方式

    表决结果为:同意 195,135,84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657%;反对 434,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2222%;弃权 23,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3,70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21%。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3,005,27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6.7680%;

反对 434,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2.5477%;弃权 23,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23,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6843%。

    (3)发行价格

    表决结果为:同意 195,127,34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613%;反对 443,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2265%;弃权 23,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3,70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21%。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2,996,77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6.5226%;

反对 443,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2.7931%;弃权 23,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23,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6843%。

    (4)发行股份数量及配套募集资金数量

    表决结果为:同意 195,127,34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613%;反对 443,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2265%;弃权 23,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3,70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21%。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2,996,77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6.5226%;

反对 443,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2.7931%;弃权 23,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23,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6843%。

    (5)锁定期安排

    表决结果为:同意 195,127,34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613%;反对 443,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2265%;弃权 23,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3,70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21%。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2,996,77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6.5226%;

反对 443,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2.7931%;弃权 23,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23,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6843%。

    (6)上市地点

    表决结果为:同意 195,135,84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657%;反对 434,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2222%;弃权 23,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3,70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21%。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3,005,27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6.7680%;

反对 434,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2.5477%;弃权 23,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23,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6843%。

    (7)募集资金投向

    表决结果为:同意 194,739,34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5630%;反对 831,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4249%;弃权 23,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3,70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21%。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2,608,77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5.3203%;

反对 831,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3.9954%;弃权 23,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23,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6843%。

    (8)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归属

    表决结果为:同意 195,135,84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657%;反对 434,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2222%;弃权 23,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3,70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21%。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3,005,27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6.7680%;

反对 434,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2.5477%;弃权 23,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23,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6843%。

    3.决议的有效期

    表决结果为:同意 195,135,84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657%;反对 434,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2222%;弃权 23,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3,70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21%。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3,005,27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6.7680%;

反对 434,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2.5477%;弃权 23,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23,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6843%。

    (三)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不

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195,135,84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657%;反对 458,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234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3,005,27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6.7680%;

反对 458,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3.232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四)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符

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195,135,84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657%;反对 458,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234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3,005,27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6.7680%;

反对 458,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3.232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五)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符合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及其适用意见的规定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194,739,34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5630%;反对 854,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437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2,608,77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5.3203%;
反对 854,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4.679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六)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股价波动未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

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第五条相关标准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195,127,34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613%;反对 466,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238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2,996,77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6.5226%;

反对 466,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3.477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七)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附条件生效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

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195,127,34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613%;反对 466,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238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2,996,77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6.5226%;

反对 466,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3.477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八)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附条件生效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

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195,120,94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581%;反对 473,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241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2,990,37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6.3378%;

反对 473,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3.662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九)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附条件生效的<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195,135,84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657%;反对 458,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234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3,005,27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6.7680%;

反对 458,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3.232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十)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195,133,64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646%;反对 460,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235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3,003,07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6.7045%;

反对 460,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3.295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十一)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

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195,135,84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657%;反对 458,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234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3,005,27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6.7680%;

反对 458,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3.232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十二)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批准本次交易相关评估报告、审计报告和备考审阅

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195,127,34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613%;反对 456,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2332%;弃权 10,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70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55%。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2,996,77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6.5226%;

反对 456,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3.1685%;弃权 10,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10,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3089%。

    (十三)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通过《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

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说明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195,135,84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657%;反对 445,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2278%;弃权 12,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2,70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65%。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3,005,27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6.7680%;

反对 445,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2.8653%;弃权 12,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12,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3667%。

    (十四)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措施的议

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195,138,24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669%;反对 442,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2260%;弃权 13,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90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71%。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3,007,67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6.8373%;

反对 442,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2.7614%;弃权 13,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13,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4013%。

    (十五)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发行股份及支付

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195,135,34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654%;反对 444,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2275%;弃权 13,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90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71%。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3,004,77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6.7536%;

反对 444,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2.8451%;弃权 13,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13,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4013%。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194,738,84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5627%;反对 841,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4302%;弃权 13,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90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71%。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2,608,27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5.3059%;

反对 841,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4.2928%;弃权 13,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13,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4013%。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195,135,34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654%;反对 444,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2275%;弃权 13,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90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71%。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3,004,77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6.7536%;

反对 444,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2.8451%;弃权 13,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13,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4013%。

    (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195,138,24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669%;反对 442,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2260%;弃权 13,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90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71%。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3,007,67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6.8373%;

反对 442,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2.7614%;弃权 13,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13,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4013%。

    三、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见证本次股东大会的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栗向阳、陈旭光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相

关事宜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

的表决程序及形成的决议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出席会议董事签字确认的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一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