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润电子: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具体方案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17-03-20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具体方案
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于 2017 年 3 月 19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
十六次会议,审议再次调整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具体方案以及公司不
调整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事项等相关议案。
根据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的立场及判断,对本次会议有关的资料事
前进行了认真审议,现发表如下意见:
在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会议相关事项之前,公司向我们提交了关于本次会议事项的详尽资
料,我们认真查阅和审议了所提供的所有资料,并就相关事宜与公司董事会、管理层以及公司的大
股东进行了深入的询问与探讨。
在保证所获得资料真实、准确、完整的基础上,基于独立判断,我们认为再次调整公司发行股
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具体方案以及公司不调整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发
行价格事项的相关议案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符合上市公司的长远发展规划和全
体股东的利益。因此,同意将再次调整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具体方案
以及公司不调整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事项的相关议案提交给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第十六次会议审议。
(本页无正文,系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具体方案相
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的签字页)
公司独立董事签字:
王子谋: 吴昊天: 曾江虹:
二○一七年三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