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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得润电子:摩根士丹利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专项核查意见2017-04-29  

						               摩根士丹利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专项核查意见



    摩根士丹利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深圳市得
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得润电子”、“公司”)2014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
票的保荐机构,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加强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内控规则落实”专项活动
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履行对得润电子持续督导职责,对公司
填写的《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进行专项核查,并发表专项意见,具体如下:

    一、公司对内控规则的核查落实情况

    公司对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内部控制的相关规则,依据公司实际情况,认
真对内部控制规则的落实情况进行了自查,并重点自查了内部审计和审计委员会
运作、信息披露的内部控制、内幕交易的内部控制、募集资金的内部控制、关联
交易的内部控制、对外担保的内部控制、重大投资的内部控制等事项。根据自查
结果,公司填写了《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二、保荐机构核查情况

    通过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资料查阅及管理层沟通访谈等方式,对《内部控
制规则落实自查表》进行核查后,保荐机构认为:1、公司董事会已按照深圳证
券交易所规定的有关要求完成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和运行情况的自查工
作,并填写了《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2、公司董事会填写的《内部控制规
则落实自查表》符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和运行的实际情况,客观反映了公
司对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内部控制规则的执行情况,不存在隐瞒、疏漏等情况。
保荐机构对该自查表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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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摩根士丹利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深圳市得润电子
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专项核查意见》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苏   飞                 张玉剑




                                         摩根士丹利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17 年 4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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