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55 证券简称:得润电子 公告编号:2018-021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 36,000,0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7.7064%。 2.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为 2018 年 4 月 23 日。 一、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 (证监许可[2015]74 号)的核准,公司向琚克刚、吴如舟、田南律、王少华、饶琦、黄祥飞、任卫 峰 7 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 36,000,000 股,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于 2015 年 4 月 9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股份登记托管手续,于 2015 年 4 月 23 日 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股份限售期为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 467,144,096 股,其中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为 65,083,799 股, 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13.93%。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1.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田南律、吴如舟、琚克刚、王少华、饶琦、任卫峰、黄祥飞均承诺:本 人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来源于自有资金或借贷等合法筹资的资金,不存在任何杠杆融资 结构化设计,不存在向第三方募集的情况。目前未取得、将来亦不会接受发行人为本人认购资金所 提供的包括借款、担保等在内的任何形式财务资助。本次发行认购所获得润电子股份自本次发行结 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 2.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无追加承诺。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未发生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情况, 公司也未发生对其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行为的情况。 三、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时间为 2018 年 4 月 23 日。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 36,000,0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7.7064%。 3.本次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共 7 名,股份解除限售的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 所持限售条 本次申请解 是否基于高管身份申 股份是否存在质押、 全称 件股份总数 除限售数量 请锁定 冻结情况 琚克刚 8,200,000 8,200,000 否 是 吴如舟 8,200,000 8,200,000 否 否 田南律 8,200,000 8,200,000 是 是 王少华 3,600,000 3,600,000 是 否 饶琦 2,600,000 2,600,000 是 否 黄祥飞 2,600,000 2,600,000 否 否 任卫峰 2,600,000 2,600,000 否 否 4.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数量 本次变动后 数量(股) 比例(%) (股) 数量(股) 比例(%)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 65,083,799 13.93 -24,440,546 40,643,253 8.70 高管锁定股 12,451,783 2.67 11,559,454 24,011,237 5.14 首发后限售股 52,632,016 11.27 -36,000,000 16,632,016 3.56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402,060,297 86.07 24,440,546 426,500,843 91.30 总股本 467,144,096 100 0 467,144,096 100 四、保荐机构核查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江海证券有限公司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经核查,江海证券认为: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持有人严格履行了其在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并 上市时所做出的承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 完整。本保荐机构江海证券对得润电子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3.股份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4.江海证券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核 查意见。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四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