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海证券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江海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海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深圳市得 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得润电子”、“发行人”或“公司”)的持续 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 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 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对得润电子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进行了核 查,并出具核查意见如下: 一、2015 年非公开发行股份概况 2015 年 1 月 19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74 号)《关 于核准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的核准,公司于 2015 年 4 月 3 日向 7 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6,000,000 股,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于 2015 年 4 月 9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 公司办理了股份登记托管手续,于 2015 年 4 月 23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股 份限售期为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可上市流通日为 2018 年 4 月 23 日。 本次发行对象及限售期安排明细如下: 序号 发行对象 认购股数(股) 限售期 1 田南律 8,200,000 自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 2 吴如舟 8,200,000 自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 3 琚克刚 8,200,000 自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 4 王少华 3,600,000 自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 5 饶琦 2,600,000 自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 6 任卫峰 2,600,000 自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 7 黄祥飞 2,600,000 自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 合计 36,000,000 - 截止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总股本为 467,144,096 股,其中有限售条件 股份数量为 65,083,799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13.9323%。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1、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田南律、吴如舟、琚克刚、王少华、饶 琦、任卫峰、黄祥飞均承诺:本人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来源于自有资 金或借贷等合法筹资的资金,不存在任何杠杆融资结构化设计,不存在向第三方 募集的情况。目前未取得、将来亦不会接受发行人为本人认购资金所提供的包括 借款、担保等在内的任何形式财务资助。本次发行认购所获得润电子股份自本次 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 2、截止核查意见出具之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严格履行了上 述承诺。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无追加承诺。 截止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 用上市资金的情形,发行人对其不存在违规担保情况。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2018 年 4 月 23 日。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 36,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7.7064%。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人数为 7 名。 4、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序 所持限售股 本次申请解除 是否基于高管 股份是否存在 股东名称 号 份总数(股) 限售数量(股) 身份申请锁定 质押冻结情况 1 田南律 8,200,000 8,200,000 是 是 2 吴如舟 8,200,000 8,200,000 否 否 3 琚克刚 8,200,000 8,200,000 否 是 4 王少华 3,600,000 3,600,000 是 否 5 饶琦 2,600,000 2,600,000 是 否 6 任卫峰 2,600,000 2,600,000 否 否 7 黄祥飞 2,600,000 2,600,000 否 否 合 计 36,000,000 36,000,000 - 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后,公司股东将自觉遵守其关于股份减持的相关承诺,公 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将同时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 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 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 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将继 续监督相关股东在减持股份时严格遵守承诺,并在定期报告中持续披露相关情况。 四、股本变动结构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 本次变动数 项目 比例 数量(股) 量(股) 数量(股) 比例(%) (%)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 65,083,799 13.93 -24,440,546 40,643,253 8.70 高管锁定股 12,451,783 2.67 11,559,454 24,011,237 5.14 首发后限售股 52,632,016 11.27 -36,000,000 16,632,016 3.56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 402,060,297 86.07 24,440,546 426,500,843 91.30 股 总股本 467,144,096 100.00 0 467,144,096 100.00 五、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江海证券认为: 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 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持有人严格履行了 其在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所做出的承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 公司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本保荐机构江海证券对 得润电子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江海证券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 发行股票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郁浩 张克锋 江海证券有限公司 2018 年 4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