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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得润电子: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2019-05-18  

						         证券代码:002055                   证券简称:得润电子                 公告编号:2019-029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5 月 17 日收到公司股东杨桦女士

通知,杨桦女士于 2019 年 5 月 17 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减持公司股份 308,000 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0.06%。

    杨桦女士因个人财务原因减持公司股份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元)     减持股数(股)   减持比例(%)

    杨桦           大宗交易         2019 年 5 月 17 日       10.52             308,000            0.06

    杨桦女士此次减持股份来源于 2016 年 1 月 12 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公开增持的股份。

    杨桦女士系邱为民先生配偶,为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得胜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得胜

公司”)及实际控制人邱建民先生、邱为民先生之一致行动人。公司于 2014 年 11 月 15 日披露《简

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告编号:2014-059),截至 2014 年 11 月 15 日,得胜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合

计持有公司 174,726,543 股,持股比例为 42.15%;本次权益变动后,得胜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

持有公司 178,217,543 股,持股比例下降至 37.15%,共计减少 5.00%。具体变动情况详见《简式权益

变动报告书》(公告编号:2019-030)。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
             合计持有股份                  21,242,906          4.43            20,934,906         4.36

  杨桦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21,242,906          4.43            20,934,906         4.36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本次减持前,公司控股股东得胜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178,525,543 股,占公司

总 股 本 的 37.22%; 本次 减 持后 ,公 司 控股 股东 得 胜公 司及 其 一致 行动 人 合计 持有 公 司股 份

178,217,54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7.15%,其中:得胜公司持有 139,771,62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9.14%),邱建民先生持有 17,511,01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65%),杨桦女士持有 20,934,906 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 4.36%)。本次权益变动未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得胜公司及其一

致行动人仍处于相对控股地位。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未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杨桦女士曾于 2016 年 1 月 12 日作出承诺:其本人在本次增持之后六个月内不减持公司股份

(此承诺已经履行完毕)。杨桦女士未做出过关于最低减持价格等承诺。本次减持不存在违反股东股

份锁定及减持相关承诺的情况。

    3.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于 2019 年 3 月 19 日作出承诺:未来连续六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

系统出售的股份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 5%。此承诺在严格履行中。

    4.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得胜公司仍为公司控股股东,不会对公司

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基本面未发生重大变化。敬请广大投资者理

性投资。

    三、备查文件

    1.公司股东杨桦女士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的告知函》;

    2.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五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