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润电子: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08-30
证券代码:002055 证券简称:得润电子 公告编号:2019-042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 2019 年 7 月
30 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2019 年 8 月 29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应出席会
议的董事七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七人。会议由董事长邱建民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9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公司 2019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详见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
报》。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会计政策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上的《关于变更公司会计政
策的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发表了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信息披露网站
(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
公司董事苏进先生为激励对象,作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本项议案在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
的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上的《关于公司 2018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解锁条件成就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具体
内容详见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八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