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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得润电子: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及整改情况的公告2020-03-31  

						      证券代码:002055               证券简称:得润电子             公告编号:2020-013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

                         采取监管措施及整改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上市以来,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并在证券

监管部门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监督和指导下,致力于法人治理结构的完善,规范公司经营,促进公

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为保障投资者知情权,维护投资者利益,现将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

部门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以及相应整改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二、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及相应落实情况

    公司最近五年共收到 1 封监管函,具体如下:

    2019 年 7 月 30 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向公司下发《关于对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

函》(中小板监管函【2019】第 142 号),指出公司控股子公司重庆瑞润电子有限公司于 2018 年 11

月收到 2,969.00 万元补助,该笔补助占公司 2017 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15.43%,

但公司未及时披露,直至《2018 年年度报告》才对外披露。同时,公司为原控股子公司 Plati

Elettroforniture S.p.A.(以下简称“Plati”)融资提供的担保在 2017 年 1 月该子公司引入战投后不再

纳入合并报表范围而形成了合并报表范围外参股公司的担保;2018 年 9 月,Plati 金额为 EUR

5,609,717.19 元的借款(包含本金 EUR557 万元及相应利息)到期,公司于 2018 年 9 月 28 日代 Plati

偿还贷款 EUR5,609,717.19 元(折合人民币 43,451,554.64 元),公司未及时披露上述担保事项的进展

及变化情况,直至 2019 年 6 月 11 日在对深交所 2018 年年报问询函回复的公告中才予以补充披露。
上述行为违反了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 11 月修订)》第 2.1 条、第 2.7 条、第 7.6 条和第 11.11.5

条的规定。

    公司高度重视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的问题,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进行相应整改,

督促相关人员认真吸取教训,进一步加强证券法律法规学习,提高规范运作意识,切实履行好勤勉

尽责的义务。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其他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形。

    特此公告。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三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