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55 证券简称:得润电子 公告编号:2020-016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3.为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本次股东大会采用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为公司董监高 人员以外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低于 5%(不含)股份的股东。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 2020 年 3 月 31 日发出通知。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于 2020 年 4 月 16 日下午 14:30 在公司会议室召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 年 4 月 16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 时间为:2020 年 4 月 16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计 14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155,073,035 股,占 公司股本总额 479,694,096 股的 32.3275%。其中,现场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计 9 人, 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154,986,035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32.3093%;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5 人, 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87,000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0.0181%。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7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592,351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0.1235%。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2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505,351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0.1053%;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5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87,000 股,占公 司总股份的 0.0181%。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邱建民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 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和修改议案的情况,无新议案提交表决,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大会按照会议议程审议了议案,并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了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 如下决议: (一)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155,045,93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25%;反对 27,10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7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565,25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5.4250%; 反对 27,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575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二)以特别决议方式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表决结果为:同意 155,045,93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25%;反对 27,10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7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565,25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5.4250%; 反对 27,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575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2.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表决结果为:同意 155,045,93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25%;反对 27,10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7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565,25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5.4250%; 反对 27,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575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表决结果为:同意 155,045,93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25%;反对 27,10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7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565,25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5.4250%; 反对 27,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575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4.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表决结果为:同意 155,045,93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25%;反对 27,10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7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565,25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5.4250%; 反对 27,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575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5.发行数量 表决结果为:同意 155,045,93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25%;反对 27,10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7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565,25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5.4250%; 反对 27,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575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6.限售期 表决结果为:同意 155,045,93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25%;反对 27,10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7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565,25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5.4250%; 反对 27,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575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7.上市地点 表决结果为:同意 137,413,91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88.6124%;反对 17,659,11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1.387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 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565,25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5.4250%; 反对 27,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575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8.募集资金金额及用途 表决结果为:同意 155,045,93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25%;反对 27,10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7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565,25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5.4250%; 反对 27,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575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9.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表决结果为:同意 155,045,93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25%;反对 27,10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7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565,25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5.4250%; 反对 27,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575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10.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 表决结果为:同意 155,045,93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25%;反对 27,10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7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565,25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5.4250%; 反对 27,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575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三)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155,045,93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25%;反对 27,10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7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565,25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5.4250%; 反对 27,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575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四)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 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155,045,93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25%;反对 27,10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7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565,25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5.4250%; 反对 27,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575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五)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137,413,91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88.6124%;反对 17,659,11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1.387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 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565,25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5.4250%; 反对 27,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575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六)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155,045,93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25%;反对 27,10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7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565,25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5.4250%; 反对 27,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575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七)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155,045,93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25%;反对 27,10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7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565,25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5.4250%; 反对 27,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575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八)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和相关 主体承诺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155,045,93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25%;反对 27,10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7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565,25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5.4250%; 反对 27,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575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九)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 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155,045,93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25%;反对 27,10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7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565,25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5.4250%; 反对 27,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575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三、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见证本次股东大会的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栗向阳、陈旭光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相 关事宜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 的表决程序及形成的决议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出席会议董事签字确认的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见证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〇年四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