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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得润电子: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0-04-17  

						      证券代码:002055               证券简称:得润电子           公告编号:2020-016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3.为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本次股东大会采用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为公司董监高

人员以外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低于 5%(不含)股份的股东。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 2020 年 3 月

31 日发出通知。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于 2020 年 4 月 16

日下午 14:30 在公司会议室召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

年 4 月 16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

时间为:2020 年 4 月 16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计 14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155,073,035 股,占

公司股本总额 479,694,096 股的 32.3275%。其中,现场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计 9 人,

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154,986,035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32.3093%;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5 人,

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87,000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0.0181%。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7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592,351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0.1235%。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2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505,351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0.1053%;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5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87,000 股,占公

司总股份的 0.0181%。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邱建民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
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和修改议案的情况,无新议案提交表决,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大会按照会议议程审议了议案,并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了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

如下决议:

    (一)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155,045,93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25%;反对 27,10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7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565,25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5.4250%;

反对 27,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575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二)以特别决议方式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表决结果为:同意 155,045,93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25%;反对 27,10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7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565,25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5.4250%;

反对 27,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575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2.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表决结果为:同意 155,045,93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25%;反对 27,10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7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565,25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5.4250%;

反对 27,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575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表决结果为:同意 155,045,93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25%;反对 27,10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7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565,25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5.4250%;

反对 27,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575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4.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表决结果为:同意 155,045,93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25%;反对 27,10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7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565,25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5.4250%;

反对 27,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575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5.发行数量

    表决结果为:同意 155,045,93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25%;反对 27,10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7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565,25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5.4250%;

反对 27,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575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6.限售期

    表决结果为:同意 155,045,93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25%;反对 27,10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7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565,25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5.4250%;

反对 27,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575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7.上市地点

    表决结果为:同意 137,413,91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88.6124%;反对 17,659,11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1.387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

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565,25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5.4250%;
反对 27,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575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8.募集资金金额及用途

    表决结果为:同意 155,045,93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25%;反对 27,10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7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565,25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5.4250%;

反对 27,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575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9.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表决结果为:同意 155,045,93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25%;反对 27,10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7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565,25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5.4250%;

反对 27,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575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10.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

    表决结果为:同意 155,045,93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25%;反对 27,10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7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565,25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5.4250%;

反对 27,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575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三)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155,045,93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25%;反对 27,10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7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565,25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5.4250%;

反对 27,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575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四)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

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155,045,93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25%;反对 27,10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7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565,25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5.4250%;

反对 27,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575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五)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137,413,91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88.6124%;反对 17,659,11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1.387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

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565,25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5.4250%;

反对 27,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575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六)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155,045,93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25%;反对 27,10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7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565,25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5.4250%;

反对 27,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575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七)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155,045,93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25%;反对 27,10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7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565,25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5.4250%;

反对 27,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575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八)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和相关
主体承诺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155,045,93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25%;反对 27,10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7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565,25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5.4250%;

反对 27,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575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九)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

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155,045,93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25%;反对 27,10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7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565,25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5.4250%;

反对 27,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575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三、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见证本次股东大会的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栗向阳、陈旭光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相

关事宜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

的表决程序及形成的决议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出席会议董事签字确认的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见证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〇年四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