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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得润电子:关于为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2020-12-03  

                              证券代码:002055               证券简称:得润电子            公告编号:2020-070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 2020 年 12 月

2 日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对外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已为深圳华麟电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麟电路”)取得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总额

不超过等值人民币 7,000 万元连带责任担保(其中:向国家开发银行深圳分行取得综合授信额度人

民币 1,000 万元提供敞口人民币 1,000 万元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为 2019 年 12 月 25 日至 2021 年

12 月 25 日;向中国银行前海蛇口分行取得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 6,000 万元提供敞口人民币 6,000 万

元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为 2020 年 1 月 10 日至 2022 年 1 月 10 日),因公司转让华麟电路部分股

权之后持股比例降至 48%,其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鉴于上述已提供的担保履约期尚未结

束,且双方存在互保,同意公司继续为其已取得但尚未到期的上述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总额不超过等

值人民币 7,000 万元连带责任担保。

    本次对外担保的形成系合并报表范围变更导致,合并报表范围变更前,公司给华麟电路提供担

保的情况业已存在。上述对外担保的形成,不属于公司向华麟电路到期后继续提供担保或新增提供

担保的情形。

    截至信息披露日,公司现累计实际对外担保数额为等值人民币 74,725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

审计的合并会计报表净资产的 29.86%,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合并会计报表总资产的 7.31%;其

中为合并报表范围外子公司实际提供担保数额为 7,0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合并会计报

表净资产 2.8%,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合并会计报表总资产的 0.68%。

    本次担保事项已取得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并经全体独立董事三分之二以上

同意,并经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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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则

及《公司章程》规定,本次对外提供担保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

    二、担保事项具体情况

    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26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 2019 年 5 月 17 日召开的 2018 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为华麟电路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敞口 18,000 万元连带责任担保。公司为华麟电路实际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如下:(1)为国家开发银行

深圳分行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 1,000 万元提供敞口人民币 1,000 万元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为 2019

年 12 月 25 日至 2021 年 12 月 25 日;(2)为中国银行前海蛇口分行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 6,000 万元

提供敞口人民币 6,000 万元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为 2020 年 1 月 10 日至 2022 年 1 月 10 日。截

至 2020 年 11 月 30 日,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7,000 万元,华麟电路已取得借款余额为人民币 3,780 万

元。以上担保债务尚未到期。

    华麟电路与公司部分子公司共同为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其中:(1)为中国银行前海蛇口分

行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 38,000 万元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为 2019 年 12 月 24 日至 2021 年 12

月 24 日;(2)为兴业银行深圳分行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 30,000 万元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

为 2020 年 3 月 25 日至 2022 年 9 月 11 日;(3)为中信银行深圳分行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 25,000 万

元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为 2020 年 9 月 25 日至 2022 年 7 月 29 日;(4)为广东华兴银行惠

州分行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 20,000 万元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为 2020 年 6 月 10 日至 2022

年 6 月 3 日。截至 2020 年 11 月 30 日,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113,000 万元,公司已取得借款余额为人

民币 59,300 万元。以上担保债务尚未到期。

    三、被担保人具体情况

    (一)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深圳华麟电路技术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758615797U

    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非独资)

    住所:深圳市龙岗区宝龙街道宝龙社区锦龙大道 1 号华大科技 A 栋 101、102、201,B 栋 101、

201、301、401,C 栋 101、201、301、401

    法定代表人:邱建民

    注册资本:人民币 9,125 万元

    成立日期:2004 年 5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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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是:设计开发、生产经营柔性线路板基材、柔性线路板。

    转让后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其 48%股权,盐城国智产业基金有限公司持有其 49%股权,盐城德

茂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其 3%股权。盐城国智产业基金有限公司、盐城德茂管理咨询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又一期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2020 年 9 月 30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经审计)                    (经审计)
     资产总额                                       503,661,610.63               451,395,122.63
     负债总额                                       322,946,450.47               273,866,104.11
     净资产                                         180,715,160.16               177,529,018.52
     资产负债率                                              64.12%                      60.67%
                  项目                   2020 年 1-9 月                2019 年 1-12 月
     营业收入                                       237,283,475.71               415,467,618.44
     净利润                                           3,919,603.90               -36,845,192.91

    (三)华麟电路不是被失信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1.公司为华麟电路向国家开发银行深圳分行取得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 1,000 万元提供敞口人民

币 1,000 万元连带责任担保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担保期限:自担保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借款人全部债务履行期(还款期)届满之日起另加三

年期满止。

    (3)担保金额:人民币 1000 万元整

    2.公司为华麟电路向中国银行前海蛇口分行取得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 6,000 万元提供敞口人民

币 6,000 万元连带责任担保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担保期限:2020 年 1 月 10 日至 2022 年 1 月 10 日

    (3)担保金额:人民币 6000 万元整

    五、董事会意见

    1.公司对华麟电路提供的担保,原因系公司转让华麟电路部分股权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变动,

华麟电路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由此导致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变动为对合

并报表范围外子公司提供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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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华麟电路经营状况良好,资产质量优良,具有良好的信用,具备偿还债务的能力,公司在本

次担保期内有能力对其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并直接分享该子公司的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全体

股东的利益。

    3.董事会同意公司继续为子公司华麟电路取得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总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

7,000 万元连带责任担保。

    六、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对外担保的形成系公司转让华麟电路部分股权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变动所致,合并报表

范围变更前,公司给华麟电路提供担保的情况业已存在,上述对外担保的形成,不属于公司向华麟

电路到期后继续提供担保或新增提供担保的情形。

    华麟电路经营状况良好,资产质量优良,具有良好的信用,具备偿还债务的能力,公司在本次

担保期内有能力对其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我们同意继续为子公司华麟电路取得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总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 7,000 万元连

带责任担保。

    七、截至信息披露日累计对外担保和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信息披露日,公司现累计实际对外担保数额为等值人民币 74,725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

审计的合并会计报表净资产的 29.86%,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合并会计报表总资产的 7.31%;其

中为合并报表范围外子公司实际提供担保数额为 7,0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合并会计报

表净资产 2.8%,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合并会计报表总资产的 0.68%。

    公司除为控股子公司及上述子公司华麟电路提供担保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没有为股东、股东

的控股子公司、股东的附属企业及本公司持股 50%以下的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

担保,无以前期间发生但延续到报告期内的对外担保事项,无逾期担保事项。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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