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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得润电子:监事会决议公告(已取消)2021-04-29  

                                 证券代码:002055            证券简称:得润电子           公告编号:2021-019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 2021 年 3 月 29

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2021 年 4 月 28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

的监事三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三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霍柱东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

席了会议。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本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

    《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本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

    具体数据详见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上的《2020 年年度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0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本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

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
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 2020 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详见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

《上海证券报》。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本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

    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公司 2020

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17,833,769.30 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 403,044,821.76

元,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合并报表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 514,173,056.17 元,其中母公司可

供股东分配利润为 404,341,513.60 元。

    鉴于公司目前的资产负债率状况,以及 2021 年业务发展存在较大的资金需求等情形,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公司 2020 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上述利润分配预案是基于对目前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未来发展需求做出的客观判断,符合《公

司章程》及《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 年)股东回报规划》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

司现金分红》关于利润分配的规定和要求。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五)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内

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六)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依据财政部最新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原

会计政策及相关会计科目进行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上的公司《关

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七)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本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

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通过。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根据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及相关规定,公司本次拟回购注销激励对象持有

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 4,616,000 股,其中因部分激励对象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

件而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 272,000 股,因公司未达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锁期的解锁

条件而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 4,344,000 股;回购价格为 10.28 元/股。董事会本次关于回购注销部分

限制性股票的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合法有效,本次回购注销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产生重大影响。监事会同意本次拟回购注销 4,616,000 股限制性股票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上的公司《关

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八)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议案》。本项议案需提交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购买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有利于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

系,保障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权益。本次购买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事

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上的公司《关

于购买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公告》。

    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全体监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项议案将直接

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的议案》。本项议案需提交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16 日召开的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
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为确保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顺利推进,公司监事会同意将上述决议的有

效期自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十二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上公司《关

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延期的公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

事宜有效期的议案》。本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16 日召开的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

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为确保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顺利推进,

同意由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将上述授权有效期自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十二个月。除延长授权有效

期之外,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授权的其他内容均保持不变。

    具体内容详见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上公司《关

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延期的公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一)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

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

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及其正文详见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

《上海证券报》。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