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润电子: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2022-03-10
证券代码:002055 证券简称:得润电子 公告编号:2022-016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 2022 年 3 月 3
日以书面和通讯方式发出,2022 年 3 月 9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其中董事蓝
裕平先生、独立董事陈骏德先生、梁赤先生 3 人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应出席会议的董事七人,
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七人。会议由董事长邱建民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本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
决议审议通过。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治理水平,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公司
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同步对其附件《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
规则》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向工商登记机关办理相关工商变更手续。
具体修订情况详见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公司《关
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及其附件《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
全文详见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治理水平,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管理
制度》进行修订。
修订后的《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管理制度》全文详见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将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七届董事会第
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相关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公司《关于
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三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