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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得润电子: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2023-01-11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深圳市
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得润电子”)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
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对得润电子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进行了认 真、审
慎的核查,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 司非公
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886 号)核准,公司向特定投资者 非公开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35,620,437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 12.33 元,募集资金
总额为 1,672,199,988.21 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29,514,375.24 元后的募集
资金净额为 1,642,685,612.97 元。该募集资金已于 2021 年 12 月 21 日到达公司账
户,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次发行的资金到账情 况进行
了审验,并出具了“中证天通[2021]证验字第 1000005 号”《验资报告》。根据相
关规定,公司已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存放募集资金,并与保荐机 构、存
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根据公司《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公司本次
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1      高速传输连接器建设项目                94,835.60               84,000.00

 2      OBC研发中心项目                       45,185.00               36,020.00


                                      1
 3     补充流动资金                          47,200.00              47,200.00

            合计                            187,220.60             167,220.00


     二、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1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
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募集 资金余
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的议案》,并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额
度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
动性好、发行主体为商业银行的产品,现金管理产品期限不得超过十二 个月,
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截至 2023 年 1 月 10 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
余额为人民币 49,000.00 万元,鉴于上述授权额度即将到期,公司拟继续使用部
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公司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建
设进度,暂未投入使用的募集资金出现暂时闲置的情况,为提高募集资 金使用
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 保资金
安全的情况下,公司将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 资金收
益。

     1.额度及期限

     公司(含子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6 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现金管理产品期限不得超过十二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 内可循
环滚动使用。

     2.产品品种

     为严格控制风险,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产品品种为安全 性高、
流动性好、发行主体为商业银行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定期存款、结构性 存款、
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产品,拟购买的产品具体条件如下:


                                     2
   (1)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为商业银行且产品发行主体
能够提供保本承诺;

   (2)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上述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 用作其
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实施方式

   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具体实施现金管理相关事宜并签 署相关
合同文件;公司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具体操作由公司财务中心负责。

   4.决议有效期

   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有效,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 环滚动
使用。

   四、风险控制措施

   现金管理产品主要受货币政策、财政政策等宏观政策及相关法律法 规政策
发生变化的影响,存有一定的系统性风险,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控制风险: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原则,选择低风险理财产品。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后,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内组织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并由公司财务 部门具
体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门将实时关注和分析理财产品投向及其进展, 一旦发
现或判断存在影响理财产品收益的因素发生,应及时报告,并采取相应 的保全
措施,最大限度地控制风险、保证资金的安全。

   2.公司内审部门负责审计、监督低风险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
定期对所有理财产品项目进行全面检查。

   3.董事会应当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
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根据监管部门规定,在定期报告中详细披露报告期内购买理财产
品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3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以及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 使用部
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 主营业
务的正常开展,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一定收益,符合公司 和全体
股东的利益。

    六、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 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使用部
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 主营业
务的正常开展,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一定收益,符合公司 和全体
股东的利益。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七、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
理事项已经上市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 了独立
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审批程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
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可以 提高资
金使用效率,增加一定收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
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4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 限公司
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张 迪                       曾劲松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1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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