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润电子:独立董事关于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04-27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内控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深圳市得润电子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对《董事会关于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内控审计
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董事会关于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内控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我
们对此表示认可。我们将积极督促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加强内部控制管理,完善内控体系建设,持
续强化内部控制监督检查机制,有效保证内部控制的有效执行,提升内部控制管理水平,切实维护
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利益。我们同意董事会关于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内控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
专项说明。
(此页无正文,系独立董事关于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内控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签字
页)
公司独立董事签字:
陈骏德: 虞熙春: 梁赤:
二○二三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