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润电子:中信证券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2023-04-27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深圳市
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得润电子”)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
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对得润电子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认真、 审慎的
核查,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阶段性闲置资金,在不影响公 司正常
经营、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以提
高流动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
1.额度及期限
公司(含子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现金管理产品期限不得超过十二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 内可循
环滚动使用。
2.产品品种
为严格控制风险,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的产品品种为安全 性高、
流动性好、发行主体为公司授信合作银行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定期存 款、结
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产品,拟购买的产品具体条件如下:
(1)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为公司授信合作银行;
(2)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公司正常运营所需。
3.实施方式
1
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具体实施现金管理相关事宜并签 署相关
合同文件;公司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具体操作由公司财务中心负责。
4.决议有效期
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有效,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 环滚动
使用。
二、风险控制措施
现金管理产品主要受货币政策、财政政策等宏观政策及相关法律法 规政策
发生变化的影响,存有一定的系统性风险,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控制风险: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原则,选择低风险现金管理产品。公司董事会审议
通过后,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内组织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并由公司 财务部
门具体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门将实时关注和分析现金管理产品投向及其 进展,
一旦发现或判断存在影响现金管理产品收益的因素发生,应及时报告, 并采取
相应的保全措施,最大限度地控制风险、保证资金的安全。
2.公司内审部门负责审计、监督低风险现金管理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
况,定期对所有现金管理产品项目进行全面检查。
3. 公司独立董事、 监事会有权对公司资金使用和现金管理情况进行监督与
检查。
4.公司将根据监管部门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 司使用
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运营,通过对暂时 闲置的
自有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一定收 益,符
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事
2
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相关规定。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
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3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 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张 迪 曾劲松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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