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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横店东磁: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12-2014年)股东回报规划的独立意见2012-10-07  

						横店集团东磁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文件



                            横店集团东磁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12-2014 年)股东回报规划

                                        的独立意见

       横店集团东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
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
董事行为指引》、《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公司关于制订<公
司未来三年(2012-2014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进行了认真的阅读,并经过讨
论后发表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规划充分重视投资者的合理要求和意见,能实现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
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性发展,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发展的前提下,采取现金、
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为公司建立了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
策。
       公司在审议该议案时,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
们同意公司董事会此次制订的《公司未来三年(2012-2014 年)股东回报规划》,并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1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张红英


                                                       蒋岳祥


                                                       季国平




                                                           二○一二年十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