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店东磁:独立董事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它关联方占用资金的情况和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2013-08-26
横店集团东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它关联方占用资金的情况和公司累计和
当期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第 16 条、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3]56 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
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
担保行业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交所股票上市
规则》、《中小企业板投资者权益保护指引》等的规定和要求,我们本着对公司、全
体股东及投资者负责的态度,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它关联方占
用资金的情况和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的检查和核实,对公司进行了必要的核查
和问询后,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截至 2013 年 6 月 30 日,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的资金往来均为
正常的经营性往来,不存在公司与证监发[2003]56 号文规定相违背的情形,也不存
在以前年度发生并延续至 2013 年 6 月 30 日的违规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二)公司能够认真贯彻执行证监发[2003]56 号和证监发[2005]120 号的规定,
公司已建立了《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截止 2013 年 6 月 30 日,公司无对外担保
情况发生。
(本页无正文,为横店集团东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它
关联方占用资金的情况和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的独立意见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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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 张红英
蒋岳祥
季国平
横店集团东磁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三年八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