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56 证券简称:横店东磁 公告编号:2014-020 横店集团东磁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无修改提案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 会议召开情况 横店集团东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 2014 年 3 月 20 日以公告形式发出了《公司关于召开 201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 2014-014)。 1、股东大会届次:2013 年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何时金先生 4、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4 年 4 月 10 日(星期四)下午 14:00 时 (2)网络投票时间:2014 年 4 月 9 日—4 月 10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4 年 4 月 10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 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4 年 4 月 9 日 15:00 至 2014 年 4 月 10 日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方式。 6、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东磁大厦九楼会议室(浙江省东阳市横店镇华夏大 道 233 号) 7、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二、 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数为 19 人,代表有效 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236,935,654 股,占公司总股份 410,900,000 股的 57.66%。 2、现场会议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的代理人共 4 名,代表有 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230,701,880 股,占公司总股份 410,900,000 股的 56.15%。 3、网络投票股东参与情况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股东共 15 名,代表 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6,233,774 股,占公司总股份 410,900,000 股的 1.52%。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北京市中咨律师事务所见证律 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见证意见。 三、 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书面记名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 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 236,887,654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99.98%,反对 1,6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46,400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 2、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 236,887,654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99.98%,反对 1,6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46,400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 3、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 236,887,654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99.98%,反对 1,6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46,400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 4、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 236,887,654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99.98%,反对 1,6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46,400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 5、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 236,887,654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99.98%,反对 1,6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46,400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 6、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3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 236,887,654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99.98%,反对 48,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出于公司对投资者持续的回报以及公司发展长远考虑,本次股利分配拟以 2013 年 12 月 31 日的公司总股本 41,090 万股为基数,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1.00 元(含税),共计分配股利 41,090,000.00 元。本次股利分配后合并会计报 表未分配利润余额为 908,982,950.04 元结转以后年度分配。另外,公司本期不进 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和送红股。 7、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会关于 201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 项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 236,887,654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99.98%,反对 1,6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46,400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 8、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续聘 201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 236,887,654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99.98%,反对 1,6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46,400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 9、审议通过了《公司有关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 6,787,654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99.30%, 反对 1,6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46,400 股,占出席会 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8%。 该议案关联股东横店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10、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本议案以累积投票制进行 表决,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的表决分别进行,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0-1 审议《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1-1 选举何时金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230,701,882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97.37%; 10-1-2 选举徐文财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230,701,882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97.37%; 10-1-3 选举胡天高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230,701,882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97.37%; 10-1-4 选举厉宝平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230,701,882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97.37%; 10-2 审议《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10-2-1 选举钱娟萍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230,701,882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97.37%; 10-2-2 选举卫龙宝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230,701,882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97.37%; 10-2-3 选举季国平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230,701,882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97.37%; 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 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各位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在股东大会审议其受聘议案时,向出席股东大会 的股东及股东代表作了受聘任职报告,就其任职资格、专业能力、从业经历、违 法违规情况、与公司是否存在利益冲突、独立性和胜任能力等方面进行了陈述。 本次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了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成员,公司对原第五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张红英女士、蒋岳祥先生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为公司及公司董事会 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11、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本议案以累积投票制 进行表决,具体表决如果如下: 11-1 选举任立荣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 230,701,882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97.37%; 11-2 选举池玉清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 230,701,882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97.37%; 监事会中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 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 一。 各位监事在股东大会审议其受聘议案时,向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了受聘任职报告,就其任职资格、专业能力、从业经历、违法违规情况、与公 司是否存在利益冲突、独立性和胜任能力等方面进行了陈述。 12、审议《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 236,887,654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99.98%,反对 1,6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46,400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 13、审议《公司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 236,887,654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99.98%,反对 1,6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46,400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 14、审议《公司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 236,887,654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99.98%,反对 1,6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46,400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 15、审议《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 236,887,654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99.98%,反对 1,6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46,400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 以 上 议 案 的 详 细 内 容 详 见 刊 登 在 2014 年 3 月 20 日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 及《证券时报》上的相关公告。 四、 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独立董事季国平先生代表公司三名独立董事进行述职,向股 东大会提交了《独立董事 2013 年度述职报告》。该报告对 2013 年度公司独立董 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次数、发表独立意见、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及保 护社会公众股股东合法权益等履职情况进行了报告。各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已于 2014 年 3 月 20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五、 中咨律师事务所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市中咨律师事务所郭晓雷、王伟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 了见证意见,该见证意见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会议召集人的 资格、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审议的议案与会议通知相符、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 和表决结果等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北京市中咨律师事务所关于横店集团东磁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股东大 会见证意见》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六、 备查文件 1、横店集团东磁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咨律师事务所出具的见证意见。 特此公告。 横店集团东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四年四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