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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横店东磁: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独立意见2014-04-11  

						             横店集团东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 公司独立董事制度》
等相关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横店集团东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
议的《公司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对
公司的经营、财务和现金流量等情况进行了必要的审核。同时,在认真调查了公
司投资理财事项的操作方式、资金管理、公司内控等控制措施后,就公司进行投
资理财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定,为防止资金闲置,将闲置资金用于
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该行为不会对公司生产经
营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的情形,该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基于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
行委托理财事项。




                                          独立董事 钱娟萍:


                                                     卫龙宝:


                                                     季国平:




                                                  二〇一四年四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