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店东磁: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二)2015-06-13
横店集团东磁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横店集团东磁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横店东磁
股票代码:002056
信息披露义务人:东阳市博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通讯地址:浙江省东阳市横店镇万盛街 42 号
股份变动性质:增加
签署日期:2015 年 6 月 12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
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 15 号”)
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准则 15 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
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横店集团东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横店东磁”
或“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
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横店
东磁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
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
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计划 ................................ 6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8
第五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9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9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9
第一节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作如下释义:
上市公司、横店东磁、公司 指 横店集团东磁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东阳市博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本次权益变动 指 信息披露义务人与横店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于2015年6月12日所签订的《股份转让协
议》,导致的股份权益变动。
报告书、本报告书 指 横店集团东磁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
报告书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准则15号》 指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
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规则》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东阳市博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注册地址:浙江省东阳市横店镇万盛街42号
营业执照注册号:330783000140047
执行事务合伙人:横店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梅锐
主营业务:实业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经营活动)
成立时间:2015年6月10日
合伙期限:2015年6月10日至2035年6月9日止
主要合伙人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万元) 持股比例(%)
1 何时金等49名自然人 47,035.732 91.05%
2 横店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4,622.268 8.95%
合 计 51,658 100%
博驰投资是为公司员工持股计划设立的一家有限合伙企业,是本次员工持股
计划的运作平台,内部管理权力机构为持有人会议,横店控股为执行事务合伙人
且代为持有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预留股份所对应的权益份额。为方便管理起见,员
工持股计划特规定在经持有人会议审议批准的情况下,委托横店控股作为本员工
持股计划的日常管理和监督机构。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情况
是否取得其
姓名 性别 国籍 职务 长期居住地 他国家或地
区的居留权
梅 锐 男 中国 委派代表 浙江横店 无
何时金 男 中国 合伙人 浙江横店 无
许志寿 男 中国 合伙人 浙江横店 无
任晓明 男 中国 合伙人 浙江横店 无
郭晓东 男 中国 合伙人 浙江横店 无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与上市公司的产权控制关系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与上市公司的产权控制关系图(本次权益
变动前)如下:
横店社团经济 东阳市旅游
企业联合会 促进会
70% 30%
横店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社会公众股
44.26%
55.74%
横店集团东磁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与上市公司的产权控制关系图(本次权益
变动后)如下:
横店集团控股 何时金等 49 名 社会公众股
有限公司 自然人
91.05%
8.95%
东阳市博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6% 44.25%
50.15%
横店集团东磁股份有限公司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
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无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
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履行情况
因信息披露义务人博驰投资是为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新设立的一家有限合伙
公司,所以未有承诺履行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为了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制,实现公司、股东和员工利
益的一致性,吸引和保留优秀管理人才和业务骨干,提高公司员工的凝聚力和公
司竞争力,从而有利于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公司推行了此次员工持
股计划,设立了员工持股计划运作平台博驰投资,并由博驰投资向横店控股协议
转让其所持有的2,300万股横店东磁股份,占公司现有总股本41,090万股的5.60%
二、未来十二个月继续增持或减持股份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减持其在
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发生增加
或减持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情形,将按有关规定履行审批和信息披
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即博驰投资在2015年6月12日签署股份转让协议之日前),
信息披露义务人博驰投资未持有横店东磁股份。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
人博驰投资将持有横店东磁股份2,3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60%)。
二、权益变动方式与结果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为协议转让。
三、《股份转让协议》的基本情况
2015 年 6 月 12 日,横店控股与博驰投资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协议主
要内容如下:
甲方:横店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乙方:东阳市博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甲方为公司的控股股东,乙方为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平台。经甲乙双方协商一
致,甲方同意向乙方通过协议转让股份的方式转让所持有的横店东磁(股票代码
002056)股票,具体条款如下:
1、协议签署日:2014年6月12日
2、转让的横店东磁股票数量为230,00,0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5.60%);
3、转让价格:22.46元/股 ;
4、转让价款合计为:51,658万元;
5、转让价款的支付时间和方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后15个工作日内
一次性支付转让价款;
6、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约定;
7、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另两份用于办理股份转让过户登
记相关程序报批,双方盖章后生效。
在拟转让股份在登记结算公司办理股份转让过户登记之后,乙方即承继甲方
就拟转让股份在目标公司原有的全部权利和义务。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股份权利受限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协议受让的股票不存在被质押、
冻结等权利限制情况,不存在被限制转让的情形。
第五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无在本报告出具日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行为。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一、其他应披露的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
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
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博驰投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
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名单及其身份证复印件;
三、本报告书所提及的有关合同、协议及其他相关文件;
四 、中国证监会或深交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本报告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横店集团东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
室。
信息披露义务人:东阳市博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梅 锐
签署时间:2015年6月12日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 市 公 司 所 浙江省东阳市横店工
上市公司名称 横店集团东磁股份有限公司
在地 业区
股票简称 横店东磁 股票代码 002056
信息披露义务 东 阳 市 博 驰 投 资 合 伙 企 业 信 息 披 露 义 浙 江 省 东 阳 市 横 店 镇
人名称 (有限合伙) 务人注册地 万盛街 42 号
增加 □ 减少 □ 有无一致行
拥有权益的股 有 □ 无 □
份数量变化 不 变 , 但 持 股 人 发 生 变 化 动人
□
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
人是否为上市 是 □ 否 □ 务人是否为 是 □ 否 □
公司第一大股 上市公司实
东 际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权益变动方式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可多选)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请注明)
信息披露义务
人披露前拥有
权益的股份数 无
量及占上市公
司已发行股份
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
后,信息披露 股票种类:无限售流通 A 股
义务人拥有权 变动数量:23,000,000 股
益的股份数量 变动比例:5.60%
及变动比例
信息披露义务
人是否拟于未 是□ 否 √
来 12 个月内
继续增持
信息披露义务
人在此前 6 个
是 □ 否 □
月是否在二级
市场买卖该上
市公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
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
际控制人减持
时是否存在侵 是 □ 否 □
害上市公司和
股东权益的问
题
控股股东或实
际控制人减持
时是否存在未
清偿其对公司 是 □ 否 □
的负债,未解
除公司为其负
债提供的担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保,或者损害
公司利益的其
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
是否需取得批 是 □ 否 □
准
是否已得到批
是 □ 否 □ (不适用)
准
填表说明:
1、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是或否”填写核对情况,选择“否”的,必
须在栏目中加备注予以说明;
2、不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无”填写核对情况;
3、需要加注说明的,可在栏目中注明并填写;
4、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多人的,
可以推选其中一人作为指定代表以共同名义制作并报送权益变动报告书。
(本页无正文,为《横店集团东磁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信
息披露义务人东阳市博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字盖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名(盖章):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签名:
签署日期:2015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