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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横店东磁:关于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2016-01-22  

						   证券代码:002056            证券简称:横店东磁               公告编号:2016-005




                        横店集团东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由于公司业务发展和生产经营需要,横店集团东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及其下属子公司赣州新盛稀土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盛稀土”)与浙江
东阳东磁稀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阳东磁稀土”)、赣州市东磁稀土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赣州东磁稀土)发生委托加工、采购产品和销售产品等交易。因此为了规
范关联交易行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则和《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对关联交易的规定,
现将公司有关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说明如下:
    2016 年度公司与下属子公司新盛稀土拟与东阳东磁稀土、赣州东磁稀土发生如
下交易,具体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2015 年度                      2016 年
                                                                     2015 年实
   关联交易内容                关联人               原预计金                     预计新增
                                                                   际发生金额
                                                       额                          金额
产品加工、销售商品    浙江东阳东磁稀土有限公司        800            475.32          600

产品加工、销售商品     赣州市东磁稀土有限公司         800            309.04          800

产品加工、采购商品     赣州市东磁稀土有限公司          -               -          2,000

                      合计                           1,600           784.36       3,400

    注:上述两表中 2015 年度原预计金额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六
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和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
议通过,并于 2015 年 3 月 28 日对外披露《公司有关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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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号:2015-009)和 2015 年 8 月 27 日对外披露《公司有关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5-045)。
    上述关联交易将根据交易双方生产经营需要与关联方签订协议。
  (二)年初至披露日与前述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金额
    2015 年 1 月 1 日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子公司赣州新盛向上述关联方产品加
工、销售或采购产品累计发生额 784.36 万元。其中,公司与赣州新盛向关联方东阳
东磁稀土产品加工、销售产品实际发生额 475.32 万元;新盛稀土向关联方赣州东磁
稀土产品加工实际发生额 309.04 万元。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基本情况介绍
    1、赣州市东磁稀土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张新龙 ,注册资本人民币 1,000 万元,
住所为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园金龙路北侧,主营业务:稀土永磁材料及其应用
产品、磁性器材、电子生产(含金属表面处理),销售(以上项目国家有专项规定的
除外);稀土分离、分组产品、稀土金属产品经营(凭有效许可证经营)。截止 2015
年 9 月 30 日,该公司的总资产 20,496.84 万元,净资产 12,205,20 万元,2015 年 1-9
月完成销售收入 29,232.65 万元,净利润 3,187.45 万元(未经审计)。
    2、浙江东阳东磁稀土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张义龙,注册资本人民币 1,000 万
元,住所为浙江省东阳市横店镇工业区,主营业务:磁性材料、电子元器件生产和
销售;经营进出口业务。截止 2015 年 9 月 30 日,该公司的总资产 16,445.40 万元,
净资产 1,924.3 万元,2015 年 1-9 月完成销售收入 29,232.65 万元,净利润 924.30 万
元(未经审计)。
    (二)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1、东阳东磁稀土系公司控股股东下属孙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因此与本公司同受
横店控股控制,从而与本公司构成关联方,符合《上市规则》10.1.3 条第(二)项规
定的情形。
    2、赣州东磁稀土系公司控股股东下属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因此与本公司同受
横店控股控制,从而与本公司构成关联方,符合《上市规则》10.1.3 条第(二)项规
定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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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履约能力分析
    本公司认为上述关联方资信情况良好,根据其财务、经营状况及前期实际履约
情况分析,上述关联方均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对向本公司支付的款项形成坏帐可
能性较小。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定价原则和依据:公司产品加工、销售产品价格与非关联方客户销售价格一致。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交易目的及原因
    1、公司与东阳东磁稀土的销售产品,系公司生产经营所需。
    2、公司与赣州东磁稀土的产品加工或采购,系公司生产经营所需。
    3、新盛稀土与东阳东磁稀土、赣州东磁稀土的产品加工或销售,系公司生产经
营所需。
   (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其子公司新盛稀土向上述关联方实施产品加工、采购及销售,能够保证
公司良好地销售与供应渠道及配套服务。为双方正常的商业往来,公司将采用市场
定价的统一原则进行以体现公允性,且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合作期间效率较高,
有利于双方沟通接洽和资源共享。因此,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不构成不
利影响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也没有构成对公司独立运行的影响。此类关联交易不
对关联人形成依赖,不对公司业绩构成重大影响。
   上述关联协议的签署,将促进交易方的规范,从而进一步促进本公司持续、健
康发展。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该交易的书面文件;
    4、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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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采购加工合同》;
6、《销售加工合同》。


特此公告。




                            横店集团东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一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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