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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横店东磁: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16-03-30  

						                          横店集团东磁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15 年,横店集团东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严
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要求,恪尽职守、勤
勉尽责,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对公司合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委托理财、关联
交易、收购资产以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日常履职情况等进行了有效监督,
较好地保障了股东权益、公司利益和员工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现将监事会在 2015
年度的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会议六次,其中三次为现场会议,三次为通讯
表决方式,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时间        届次     开会方式                     审议议案
                                           1、审议《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审议《公司 201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公司 201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公司 2015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5、审议《公司 2014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6、审议《公司关于续聘 201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7、审议《公司 201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2015 年    第六届监              8、审议《公司有关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1     03 月 26   事会第六   现场会议   9、审议《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
          日         次会议                议案》
                                           10、审议《公司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
                                           财和金融衍生品投资的议案》
                                           11、审议《公司关于制订<公司未来三年(2015-2017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12、审议《公司关于 2014 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
                                           情况的议案》
                                           13、审议《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2015 年    第六届监
2         04 月 24   事会第七   通讯会议   审议《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及其正文》
          日         次会议
          2015 年    第六届监              1、审议《公司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
    3     06 月 12   事会第八   现场会议   案)>及摘要的议案》
          日         次会议                2、审议《公司关于制订<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


                                              1
                                         管理规则>的议案》
                                         3、审议《公司关于核实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
                                         持有人名单的议案》
        2015 年    第六届监              1、审议《公司 2015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4     08 月 26   事会第九   现场会议
                                         2、审议《公司有关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日         次会议
        2015 年    第六届监
  5     10 月 27   事会第十   通讯会议   审议《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全文》及其正文
        日         次会议
                                         1、审议《公司关于投资年产 1 亿支 18650 型高容
        2015 年    第六届监              量锂离子动力电池项目的议案》
  6     12 月 16   事会第十   通讯会议   2、审议《公司关于收购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日         一次会议              3、审议《公司关于对全资子公司会理县东磁矿业
                                         有限公司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
      二、监事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
      (一)监督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
定,列席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并依法对公司决策程序、内控执行和日常经营
管理情况进行监督审查,认为:公司已建立完善的内控体系,公司股东大会、董
事会以及管理层运作规范,各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公司董事、高管在履职过程
中没有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发生。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认真细致地检查和审核了公司的会计报表及财务资料,
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运作规范、有效,资金状况良好,财务内控制度健全 ,能
有效防范各类经营风险,未发生控股股东及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或资产流失
状况,公司财务报表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制度》和《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
定,公司 2015 年年度财务报告能够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天健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其审计意见是
客观公正的。
      (三)检查内部控制情况
      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编制的《公司 201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经过
认真阅读报告内容,并与公司管理层和有关管理部门交流,查阅公司的管理制度
后监事会认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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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公司认真领会财政部、证监会等部门联合发布的《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的文件精神,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
则,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了覆盖公司各环节的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
公司业务活动的正常开展,确保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和保值增值。
    2、公司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整、运转有效,保证了公司完善内部控制所进行
的重点活动的执行和监督。
    3、2015 年,公司未有违反财政部、证监会等部门联合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
基本规范》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及公司相关内部控制制
度的情形。
    综上所述,监事会认为《公司 201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真实、
准确、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四)核查公司理财投资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和固定收益型金融衍生品
投资进行了核查。认为:内部控制制度逐步完善,已制订了《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和《金融衍生品投资管理制度》,公司在不影响日常经营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自
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和固定收益型金融衍生品投资,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
增加公司投资收益。同时,所投资的品种为固定收益型或保本浮动收益型等理财
产品,风险相对较低,投资收益相对固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且相关
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五)对公司关联交易的核查情况
    监事会依照《公司章程》、《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要求对公司 2015 年度
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监督和核查,认为:2015 年度由于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和收
购关联方资产交易符合公司经营的实际和发展所需,交易双方遵循了客观、公开、
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和其他非关联方股东利益。董事会和
股东大会在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和关联股东均回避了表决,表决程序
合法、有效,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
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公司关联交易决策规则》的规定。
    (六)对公司员工持股计划事项的监督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名单进行了审核,认为:


                                     3
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拟定的持有人均符合《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
指导意见》及其他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持有人条件,符合员工持股计
划规定的持有人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主体资格合法、有
效。
    (七)对公司对外投资事项的核查情况
    报告期,监事会对公司投资年产 1 亿支 18650 型高容量锂离子动力电池项目
进行了核查,认为:该项目的建设符合公司发展能源战略的布局,有助于提高公
司竞争力,项目建设完成后将优化公司产品结构,提升公司持续成长和盈利能力,
同时发挥公司在管理方面的产业化优势,做大做强公司新能源产业,对公司整体
业绩的提升有着深远的影响。因此,该投资该项目是可行的、必要的,有利于提
升公司新能源产业的竞争力,加快公司发展,符合全体股东的基本利益。该投资
项目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八)对会理矿业探矿权计提减值准备的核查情况
    报告期,监事会对公司全资子公司会理县东磁矿业有限公司资产计提减值准
备 56,452,338.00 元事项进行核查,认为:董事会在审议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
议案时程序合法。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为了保证公司规范运作,坚持稳健的
会计原则,合理规避财务风险,公允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没有损
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故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九)对信息披露管理情况的核查
    报告期,监事会对公司信息披露工作情况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现已建立
较为完善的信息披露内控制度,并严格按照要求及时、准确、完整地履行披露义
务,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也不存在内幕交易等违规情形,
未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权益。
    (十)对公司执行股东回报规划的监督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执行股东回报规划情况进行了监督与核查,认为:2015 年,公
司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和《公司未来三年(2012-2014 年)股东回报规划》等制
度要求,在充分听取了独立董事、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意见的前提下,制定当
年的利润分配政策,并得到有效执行。同时,为形成持续、科学的分红决策和监
督机制,给投资者一个稳定的回报预期,在充分听取各方意见的前提下,报告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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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董事会重新制定了《公司未来三年(2015-2017 年)股东回报规划》,充分维护了
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权益。
    2016 年,监事会将继续诚信勤勉地履行监事会各项职责,积极列席股东大会、
董事会会议,依法对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日常履职、公司内部经营管理及财务
状况、内部控制运行情况、关联交易、对外投资、委托理财等事项及其履行决策
程序的合法合规性进行有效监督,推动公司规范运作水平的进一步提升,有效保
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横店集团东磁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六年三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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