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店集团东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对公司关于 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和金融衍生品投资的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 相关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横店集团东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 事会就公司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和金融衍生品投资事宜发表意 见如下: 公司关于理财投资的内部控制制度较完善,并且已经制订了《委托理财管理 制度》和《金融衍生品投资管理制度》。同时,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 况稳定,内部控制制度逐步完善,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委托理 财和固定收益型金融衍生品投资,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 不会影响到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且相关程序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监事会全体成员同意公司使用 10 亿自有闲置资金 进行委托理财和固定收益型金融衍生品投资理财。 监事:任立荣 池玉清 任国良 二〇一六年三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