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店东磁:独立董事对公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6-10-22
横店集团东磁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公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一、横店集团东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收购资产暨关联交易事
项的事前认可书面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
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公司章程》、《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公
司独立董事制度》等规范性文件和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作为横店集团东磁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与会前收到了公司提交的《公
司关于收购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对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详细
的了解,分析了其与关联方发生关联交易的必要性,现就公司提交的《公司关于
收购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拟收购横店集团东磁有限公司的资产有利于提升公司资产的独立
性和完整性,有利于提升永磁十五厂的科学化布局,交易价格的确定以具有证券、
期货从业资格的评估机构所评估的结果为基础,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交易构成关联交易,董事会在审议事项时关联董事
徐文财、胡天高、厉宝平应回避表决。我们同意将《公司关于收购资产暨关联交
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
二、横店集团东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收购资产暨关联交易事
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在上市公
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董事行
为指引》、《公司章程》、《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
规范性文件和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与会前收到了公
司提交的《公司关于收购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对该议案进行了详细的了解,
并出具了《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收购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书面意见》,
经过与公司董监高沟通以及认真审阅资料,我们认为:
公司本次拟收购横店集团东磁有限公司的资产有助于保证公司资产的独立
性和完整性,有利于公司磁性材料的规模化和自动化发展,有利于公司主营业务
处于更有利的竞争地位。交易价格的确定以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产业评估机
构所评估的结果为基础,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全体股东合法权
益的行为,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业绩影响较小。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上述关联
交易议案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故同意公
司实施。
独立董事:钱娟萍
方小波
吴次芳
二〇一六年十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