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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横店东磁:2016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暨高比例送转方案的公告2017-03-15  

						证券代码:002056              证券简称:横店东磁                 公告编号:2017-009




                      横店集团东磁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暨高比例送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高比例送转方案基本情况
    1、高比例送转方案的具体内容
 提议人:横店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横店控股”)

 提议理由:鉴于横店集团东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当前经营情况良好,未

 来发展前景广阔,为回报全体股东,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

 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对公司 2016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提出建议。

                   送红股(股)              派息(元)      公积金转增股本(股)

 每十股               0                         0.60               10

                   拟以 2016 年 12 月 31 日的公司总股本 82,180 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

               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60 元(含税),利润分配总额为 4,930.80 万元。
 分配总额
               同时,以资本公积转增股份每 10 股转增 10 股,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82,180 万股变更为 164,360 万股。

                   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后股本发生变动的,若未约定,将按照分配
 提示
               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本次股利分配后合并会计报表未分配利润余额为 1,689,486,743.82 元,本次

股份转增后公司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余额为 50,426,946.94 元,结转以后年度分

配。本次转增金额不超过报告期末“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的余额。

    2、高比例送转方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公司实际控制人横店控股提议的 2016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 企

业会计准则》、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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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

符合《公司未来三年(2015-2017 年)股东回报规划》中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

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

     3、高送转方案与公司成长性的匹配性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6年度合并会计报表归

属 于 母 公 司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为 441,183,781.48 元 。 按 母 公 司 会 计 报 表 净 利 润

442,798,737.23元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44,279,873.72元,加上合并会计报表

年初未分配利润1,424,070,836.06元,再减去根据2016年4月22日公司2015年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

红利2.00(含税),共计82,180,000元,公司2016年度合并会计报表未分配利润为

1,738,794,743.82 元 。 另 截 止 2016 年 12 月 31 日 , 公 司 资 本 公 积 余 额 为

1,082,617,407.60元。

     2016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71,042.12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了19.00%,归属

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4,118.38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36.52 %。鉴于公司当

前稳健的经营状况,并结合公司未来磁性材料产业经营稳定,太阳能光伏产业和

新能源动力电池产业增长可期的情况,公司在保证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所需资金

的前提下,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和诉求。公司提出的

利润分配方案有利于广大投资者参与和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兼顾了股东的

即期和长远利益,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

二、提议人、5%以上股东及董监高持股变动情况及未来减持计划

     1、截至本利润分配方案披露前六个月内,提议人横店控股、东阳市博驰投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公司除董事长外的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未

增持或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

     2、公司董事长何时金先生在 2016 年 12 月 12 日,从二级市场买入公司 3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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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

       3、经问询,本利润分配方案披露后六个月内,提议人横店控股、东阳市博

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减持计划。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中的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对公司净资产收益率以及投

资者持股比例没有实质性的影响。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实施后,公司总

股本由82,180万股增加至164,360万股。按新股本全面摊薄计算,转增后的公司即

期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将摊薄为转增前的50%。

       2、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

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该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性,敬

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对知悉本

事项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并进行了备案登

记。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横店集团东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三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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