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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横店东磁:2016年年度分红派息、转增股本实施公告2017-04-20  

						证券代码:002056               证券简称:横店东磁           公告编号:2017-024




                       横店集团东磁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分红派息、转增股本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情况

    1、横店集团东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6 年度利润分配的

方案已获 2017 年 4 月 6 日召开的公司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 2016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

       (1)以截止 2016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821,8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

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60 元(含税),本次现金红利分配总额为 49,308,000

元。

       (2)以截止 2016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821,8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

股东以资本公积转增股份每 10 股转增 10 股,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完成后,

公司总股本由 821,800,000 股变更为 1,643,600,000 股。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

       1、发放年度、发放范围

       (1)分红年度:2016 年度

       (2)发放范围:股权登记日(2017 年 4 月 25 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

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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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含税及扣税情况

    本公司 2016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821,800,000 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6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

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个人

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540000 元;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

通股的个人、证券投资基金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 10 股派

0.600000 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

款;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及红利税,

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

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a;对于 QFII、RQFII 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

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10.000000 股。

    【a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

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2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6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

税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 821,800,000 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 1,643,600,000

股。

       三、分红派息日期

    本次权益分派登记日为:2017 年 4 月 25 日,除权除息日为:2017 年 4 月

26 日。本次所转的无限售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 2017 年 4 月 26 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17 年 4 月 25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分配、转增股本方法

    1、本次所转股于 2017 年 4 月 26 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转股过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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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产生的不足 1 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 1 股(若

 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转股总数与本次

 转股总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 2017 年 4 月

 26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606             横店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2                08*****428             东阳市博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17 年 4 月 18 日至登记日:2017 年 4

 月 25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

 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4、若投资者在除权日办理了转托管,其红股和股息在原托管证券商处领取。

     六、股本变动结构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数 量        比 例     公积金转股       小 计         数 量         比 例

一、有限售条
                     206,100     0.03%        206,100       206,100         412,200     0.03%
件股份

二、无限售条
                  821,593,900   99.97%     821,593,900   821,593,900   1,643,187,800   99.97%
件股份

其中:人民币
                  821,593,900   99.97%     821,593,900   821,593,900   1,643,187,800   99.97%
普通股

三、股份总数      821,800,000   100.00%    821,800,000   821,800,000   1,643,600,000   100.00%


     七、调整相关参数

     本次实施转股后,按新股本 1,643,600,000 股摊薄计算,2016 年度每股净收

 益为 0.27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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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机构:横店集团东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室

   咨询地址:浙江东阳横店工业区华夏大道 233 号东磁大厦九楼

   咨询联系人:王 晶

   咨询电话:0579-86551999

   传真电话:0579-86555328

    九、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转增股

本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3、公司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4、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横店集团东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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