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店东磁: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终止收购兆晶股份股权事项的独立意见2017-07-06
横店集团东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终止收购兆晶股份股权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在上市公
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董事行
为指引》、《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范性文件和相关规章制度
的规定,作为横店集团东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就
公司关于终止收购兆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兆晶股份”)股权事项发表独立
意见如下:
公司原计划以现金方式收购兆晶股份 100%的股权,且在收购兆晶股份的同时,
通过对兆晶股份增资的方式收购其实际控制人方柏君之子方折豪控制的浙江中柏
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柏新材料”)的 100%股权用于后续发展。但因兆
晶股份没能在双方约定的排他期内解决专利诉讼问题,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终止
本次收购。公司董事会审议关于终止收购兆晶股份股权事项的会议的召集、召开、
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且终止收购
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终止收购兆晶股份股权事项。
独立董事: 钱娟萍
吴次芳
刘保钰
二〇一七年七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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