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店东磁:监事会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分配持有人名单的审核意见2018-07-07
横店集团东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第一期
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分配持有人名单的审核意见
横店集团东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根据《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上市
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
的规定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
“员工持股计划”)的有关规定,我们对参加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
的10名持有人是否符合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确定依据和范围等条件进行了逐
一核实。经核实,公司监事会认为:
1、10 名持有人均在公司管理部、事业部及下属子公司任职,并与公司或下
属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且领取报酬。
2、10名持有人均不存在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
的情形。
3、10名持有人均不存在其他严重违反公司有关规定或严重损害公司利益的
情形。
综上,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预留股份分配拟定的持有人均符合《关于上
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
的持有人条件,符合《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规定的持有人范围,其作为公
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持有人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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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横店集团东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
划预留份额分配持有人名单的审核意见)
监事:
厉国平(签字):
陆德根(签字):
任国良(签字):
横店集团东磁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八年七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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