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店东磁: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债权人通知公告2018-12-14
证券代码:002056 证券简称:横店东磁 公告编号:2018-044
横店集团东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债权人通知公告
横店集团东磁股份有限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横店集团东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18 年 11 月 27
日、2018 年 12 月 13 日召开了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公司 2018 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等相关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11 月 28 日、2018 年 12 月 14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
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根据回购方案,本公司拟以不低于人民币 15,000 万元(含 15,000 万元)、
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含 30,000 万元)的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回购公司股
份。在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0 元/股的条件下,按回购价格和回购金额上
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总数为 3,000 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1.83%。具体回
购资金总额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股份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
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
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后期实施股权激励计
划或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用于转换公司发行的可转债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情
形,公司董事会将根据证券市场变化确定股份回购的实际实施进度,若公司未能
实施上述用途中的一项或多项,未使用部分将依法予以注销,公司注册资本将相
应减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
行)》及《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等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凡本公司债权人均有权于本通知公告之日起
45 天内,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凭证向本公司申报债权,并主张相关法定权利。
债权人如逾期未向本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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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将由本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债权人可采用信函、传真、邮
件的方式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
2018 年 12 月 14 日至 2019 年 1 月 27 日每个工作日 9:00—11:30、14:00—17:00;
2、申报地点及申报材料送达地点:浙江省东阳市横店镇华夏大道 233 号 9
楼董秘室
联系人:吴雪萍、王晶
联系电话:0579-86551999
联系传真:0579-86555328
邮政编码:322118
电子信箱:gfgs@dmegc.com.cn
3、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
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
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
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
件。
4、其他
(1)以邮寄方式申报债权的,申报日期以寄出邮戳日为准;
(2)以传真或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公司相应系统收到文件日为准,
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横店集团东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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